接觸性皮炎是皮膚或粘膜接觸某些物品后,在接觸部位發生的急性炎癥。可分原發性刺激(如強酸、強堿等)和變態反應(如動物性、植物性、化學性)兩種。其臨床表現為紅斑、腫脹、丘疹、水皰、甚至大皰,臨床所見以化學物質致病為多見。原發性接觸性皮炎可見于任何人,變態反應接觸性皮炎僅發于少數人。皮炎的程度取決于該物質的致敏性與患者的反應性。治療首先去除病因,避免再接觸及對癥治療,往往收到很好的療效。
臨床表現
1.皮損:于接觸部位發生的紅斑、腫脹、丘疹、水皰、大皰; 2.原發刺激尚可引起壞死、潰瘍; 3.自覺燒灼、脹痛感; 4.重者有全身癥狀。
診斷依據
1.有接觸原發性刺激物和變態反應物接觸史; 2.接觸部位發病; 3.皮疹傾向于單一性,界限清楚; 4.除去原因后皮損很快消退。
治療原則
1.去除病因; 2.避免再刺激; 3.抗過敏治療; 4.局部外用藥物。
用藥原則
1.輕癥病例以口服撲爾敏和外用藥物為主; 2.皮損廣泛病例以口服撲爾敏+強的松和外用藥較佳; 3.重型病例以地塞米松靜滴,補充液體,防止并發癥,選擇有效的抗組織胺藥(包括新特藥物)。
輔助檢查
1.對變態反應引起的接觸性皮炎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原發刺激物引起的病例,病變范圍廣泛伴全身癥狀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的“A”、“B”。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和體癥消失,皮損消退; 2.好轉:癥狀和體征改善,皮損消退75%以上; 3.未愈:癥狀和體征無改善,皮損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