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是多種原因引起的主要累及真皮淺層小血管的過敏性炎癥性皮膚病,好發于四肢,以小腿、踝周尤為顯著。臨床表現有丘疹紫癜、風團、小水皰、多形性紅斑、小結節,以紅斑和結節較常見,病程慢性,可遷延達數年之久。本病常發生于青年男女,可能的誘因包括細菌、病毒感染以及某些藥物因素,鑒于本病的形態多樣、病程長,如能盡早明確診斷有助于縮短病程,減少痛苦,提高療效。
臨床表現
1.初期皮損為粟粒大小紅色斑丘疹與紫癜; 2.紅斑基礎上出現黃豆大小水皰、血皰與結節; 3.水皰破潰或結節壞死后可形成淺潰瘍; 4.慢性病例常見多種損害同時存在。 5.皮疹對稱分布于雙下肢與臀部。
診斷依據
1.慢性經過,反復發作,以雙下肢為主分布; 2.皮疹呈紅斑、丘疹、紫癜、小水皰、結節、風團、潰瘍等多形損害; 3.白細胞計數增多,血沈增快; 4.抗“O”值增高; 5.組織病理顯示皮下組織上部非特異性脂肪組織炎及真皮炎癥反應;
治療原則
1.尋找和去除病因,避免各種誘發因素; 2.非特異性抗過敏治療; 3.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和脆性; 4.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 5.對癥支援治療。
用藥原則
1.早期輕病例以口服抗組織胺藥、維生素C、E為主; 2.中期普通病例以口服或肌注抗組織胺藥物,維生素C、E及葡萄糖酸鈣靜脈注射或少量皮質激素療效較佳; 3.重癥病例以靜脈予中等至大劑量皮質激素為主,同時注意支援對癥治療; 4.應用激素效果不佳者可試用氨苯楓、秋水仙堿等治療。
輔助檢查
1.對輕型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嚴重病例或需與過敏性紫癜、丘疹壞死性結核疹相鑒別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和“C”。
療效評價
1.治愈:皮疹完全消失; 2.好轉:多數皮疹消退; 3.未愈:皮疹無消退或仍有新發皮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