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腦膜非化膿性炎癥,常繼發于粟粒性結核以及肺、淋巴、腸、骨等器官的結核病源,血源性播散是結核桿菌侵犯腦膜的主要途徑。 本病近年有死灰復燃之勢,發病率在逐步上升,主要見于貧窮落后、醫療衛生設施不足的農村地區。多侵犯少年兒童,但成年人也不少見,早期有效的治療往往能挽救病人的生命,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
臨床表現
1.起病隱襲,病初可有低熱、盜汗、精神不振,兒童常表現為激動不安、食欲差、體重下降等。 2.多數病人有頭痛、嘔吐、部分病人可有視物重影、四 肢抽搐、意識障礙等。 3.腦膜刺激征常見,尚可有視力障礙、視乳頭水腫、瞳孔不等大、眼肌麻痹。 4.在疾病的晚期偶可有雙下肢或四肢癱瘓。
診斷依據
1.隱襲性起病,病初可有低熱、盜汗、精神不振,兒童常表現為激動不安、食欲差、體重下降等。 2.常可查出病人身體其他臟器有結核病源或有密切的結核病接觸史。 3.常有頭痛、嘔吐及視乳頭水腫等顱高壓表現,多數病人腦膜刺激征陽性。 4.腦脊液外觀透明或呈毛玻璃狀,靜置24小時常有白色纖維薄膜形成;腦脊液壓力多增高,蛋白量升高,白細胞數增高,多不超過500×10的6次方/L,分類以淋巴細胞為主;糖、氯化物一般均降低,部分病人腦脊液沉渣或薄膜涂片可找到結核桿菌,早期腦脊液熒光素試驗即可呈陽性; 5.頭顱CT檢查:早期多正常,有神經系統并發癥時可見腦積水或腦梗死,少數病人(10%)可見腦結核瘤。
治療原則
1.抗生素治療。 2.對癥支持治療。 3.康復治療。 4.必要時(有嚴重腦積水顱內壓增高者患者)作腦室-腹腔分流術。
用藥原則
1.早期、足量、全程聯合應用抗癆藥是治療成功的關鍵,在癥狀體征消失后仍應維持用藥1年半至2年。 2.有明顯消耗體質者應選用“B”和“C”項中的藥物。乙胺丁醇易引起視神經炎,目前已少用。
輔助檢查
1.對于初診被懷疑為該病的患者,應選用檢查框限“A”中的檢查; 2.鑒別診斷有困難時應作檢查框限“B”和“C”中的檢查。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連續三次腦脊液生化常規檢查正常后維持用藥1年半到2年,其中多次腦脊液生化常規檢查均正常,無任何后遺癥,停藥后無復發。 2.好轉:癥狀體征明顯好轉或消失,但腦脊液生化常規檢查仍不正常,出現不同程度的并發癥,仍需進行抗癆治療。 3.未愈:癥狀體征及腦脊液檢查與治療前比較無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