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部燒傷常見于足背部。晚期疤痕攣縮可使足向上翻,行走時足前部不能著地。足趾亦可能有背曲畸形,形成仰趾;或由于伸趾肌腱攣縮,蹠趾關節背屈脫位,近側趾間關節屈曲約90°,形成槌狀趾。常發生趾間關節背面,趾端蹠面受摩擦而疼痛,有時出現胼胝或雞眼。若足背及踝部同時有大片疤痕攣縮時,則畸形更為嚴重,可發生踝關節背屈或足內外翻等畸形,正常足弓形態消失,足蹠部不能著地,影響站立及行走。上述情況統稱足背、足趾疤痕攣縮畸形。由于各種畸形影響功能及生活,常需手術治療。
臨床表現
1.足背疤痕、足趾仰趾或呈槌狀趾; 2.嚴重時可發生踝關節背屈或足外翻、足內翻,正常足弓形態消失; 3.足蹠部不能完全著地,影響站立及行走。
診斷依據
1.足背燒傷或創傷病史; 2.足背、足趾背疤痕攣縮,蹠趾關節和踝關節背屈,嚴重者趾關節脫位或半脫位,站立與行走困難。穿鞋襪亦有困難。 3.有時出現胼胝和雞眼。
治療原則
1.廣泛切除疤痕,中厚皮片移植。 2.畸形較重,病程較久不能松解時,可施行伸趾肌腱延長或切斷術及趾關節融合術,克氏針固定。 3.術后石膏固定。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手術時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許可或有嚴重感染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手術若有并發癥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愈:踝關節能維持功能位,基本無功能障礙,趾關節背屈矯正,能穿鞋行走。 2.好轉:踝關節、蹠趾關節得到一定程度矯正,剩余創面需補充植皮或換藥。 3.未愈:足背足趾畸形未矯正,功能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