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素痣也簡稱色痣,斑痣或黑痣,是由正常含有色素的痣細胞所構成的最常見于的皮膚良性腫瘤,偶見于粘膜表面。臨床表現有多種類型。顏色多呈深褐或墨黑色,還有沒有顏色的無色痣。如皮內痣,交界痣、混合痣等,還有巨痣、藍痣、幼年黑瘤等。有些類型在一定條件下可發生惡變,值得重視。 色素痣多發生在面、頸、背等部,可見于任何正常人體。可在出生時即已存在,或在生后早年逐漸顯現。多數增長緩慢,或持續多年并無變化,但很少發生自發退變。可采用手術和非手術療法。療效良好。
臨床表現
1.痣顏色多呈深褐或墨黑色,個別無色。 2.表現平滑或隆起,可有毛發。 3.大多面積較小;范圍寬廣面積巨大亦見。 4.除皮膚外,粘膜也可發生。
診斷依據
1.痣的位置、大小、色澤及形狀,表面有無毛發,增生或潰瘍。 2.注意發病時間,發展速度,病情平緩。 3.病理切片檢查區別皮內痣,交界痣、混合痣、疣狀痣等。
治療原則
1.非手術療法:限于小面積、淺表、診斷明確的色素痣。方法有冷凍、電灼、化學腐脫。 2.手術療法:以完全切除為原則。但如為巨痣,或為多發性散在分布的色素痣,則只能選擇性切除。小面積直接縫合,面積較大植皮。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手術切除時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必要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A”、“B”。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巨大痣手術或術后合并感染等,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愈:治療達到預期效果,傷口愈合,形態較好。 2.好轉:治療基本達到預期效果,傷口愈合較好。 3.未愈:未達預期效果,傷口愈合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