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毛蟲性骨關節病是指人體直接接觸松毛蟲活體、尸體、蟲毛或接觸蟲毛污染過的柴草,衣服及水等引起的骨關節病。本病在我國南方較為常見。常呈局部地區爆發流行,夏秋季節為流行高峰期。多見于20—49歲。 松毛蟲的毒毛及毒腺細胞分泌的毒素是致病的主要因素。其發病機理尚不清楚,可能與中毒、變態反應和感染有關。
臨床表現
1.人體接觸松毛蟲后數小時至數天后出現癥狀。 2.全身癥狀有:發熱、畏寒、頭痛、頭昏、乏力食欲減退等。一般全身癥狀較輕,或沒有全身癥狀。全身癥狀多于2—3天后漸消退。 3.可有區域性淋巴結腫大,能活動、有壓痛。并常于起病后10—20天逐漸消退。 4.皮炎型患者表現為局部灼熱,奇癢和疼痛。皮溫升高、潮紅,以不同類型之斑丘疹為主。有的似蕁麻疹,指縫間可有水泡、膿皰。局部搔抓可使病變擴大或繼發感染。皮炎經治療后,一般于2—5日內漸消退。 5.腫塊型:常見于四肢、腰椎椎旁,臀部、會陰。局部硬結、疼痛、邊界不明顯,以單發多見。腫塊漸大,于10—30天達高峰,隨后液化有波動。局部穿刺為黃綠色粘稠的膠狀液或血性液體。穿刺液培養常無細菌生長。 6.骨關節型常見于四肢之手、腕、足、踝、膝等關節,表現為局部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疼痛呈持續性刺痛,有時陣發性加劇,夜間尤重,關節活動時疼痛加重。局部皮溫高,有敏感的壓痛。以單關節患病多見,但也可為多關節發病。此型發病率高,危害大,若治療不當,病情常遷延數月或數年,嚴重影響關節功能,甚至殘廢。
診斷依據
1.有接觸松毛蟲及其污染物史,多在接觸后數小時至數天后發病。 2.手、足、腕、踝等暴露部位容易發病。 3.皮炎與一般炎癥不同,皮膚搔癢、皮膚血疹、水皰及皮下血皰。發病快,皮膚紅腫明顯,針刺樣跳痛,持續性,有時陣發性加劇,夜間及午后疼痛劇烈。 4.皮炎之同時或繼皮炎之后,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發亮、紫紅色。關節疼痛劇烈,尤以關節活動時明顯,關節功能障礙。皮下腫塊內有血性分泌物,細菌培養陰性。可并發耳廓炎及眼炎。 5.可有血的細胞、嗜酸粒細胞增高,血沉增快,心電圖示心肌損害等。 6.X線表現:需在病后12天才出現骨關節改變。急性期改變主要為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骨質疏松,骨質破壞和關節損害。慢性期改變主要是骨質增生、硬化和關節強直。
治療原則
1.預防為主,在接觸松毛蟲及其污染物后立即肥皂水清洗,30%氨水外敷。 2.急性期以抗過敏、止痛、消炎和制動為主。若有繼發性感染,應加用抗生素。 3.慢性期關節破壞重、竇道長期不愈、關節畸形強直于非功能位可行手術治療(選用病源清除術、滑膜切除術、關節融合術或截骨術等)。
用藥原則
1.輕癥患者可口服抗過敏藥物如:消炎痛25mg,每天2次,撲爾敏4mg,每天3次;維生素C,0.1,每日3次。外用脫敏軟膏等。 2.重癥患者除口服藥物外,應給靜脈應用激素藥物,如10%葡萄糖液加氫化可的松,地塞米松,靜脈滴注。 3.關節腫脹明顯者,可行關節抽液后,應用0.5—1%普魯卡因5ml+醋酸氫化潑尼松12.5—25mg封閉療法。
輔助檢查
1.對松毛蟲性關節炎之診斷,主要依據松毛蟲及其污染物接觸后之臨床表現和體征。一般基本檢查是必要時; 2.嚴重病例需作肝、腎功能及血生化全套檢查。一般來說無特需檢查。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和體征消失,關節功能正常。 2.好轉:癥狀和體征消失,關節功能仍障礙。 3.未愈:癥狀和體征未消失,關節功能嚴重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