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癱瘓包括很多種疾病,它們的共同特征是由于腦部病變而引起的運動機能障礙,如癱瘓、無力、運動失調、震顫等。腦性癱最主要的原因是腦出血和缺氧。可發生于出生前(如母親妊娠初期感染、特別是嗜神經病毒的感染、胎盤早剝離、胎盤梗塞、妊毒癥等),出生時(分娩時腦損傷、顱內出血、窒息等)和出生后(各型腦炎、腦膜炎、中毒性腦病,腦缺氧、外傷、血管病變等)。 本病預后不良。10%的病人在兒童期死亡、60—70%的病人有較嚴重的殘廢、20%—30%的病人可能比較正常地生活及成長。根據目前技術水平,此病完全治愈是困難的,部分輕型痙攣型癱瘓者可通過手術恢復功能及改善功能。
臨床表現
1.中樞性癱:肌脹力增強、腱反射亢進和運動失調、可有智力、視力、聽覺、語言功能障礙。 2.臨床分五型:痙攣癱瘓型、手足徐動型、共濟失調型、強直型、和顫動及強直混合型。
診斷依據
1.嬰幼兒期出現中樞性癱瘓,常伴有各種運動增強如手足徐動癥、舞蹈狀手足徐動,肌痙攣、運動失調等。 2.常出現語言、視力、聽力、智力和本體感覺障礙等腦部損害表現。
治療原則
1.綜合性治療為主:包括智力訓練、語言訓練、肌肉訓練、理療、針炙、按摩、選擇性手術等治療。 2.后遺癥(肌體變形為主)手術治療(包括肌腱、神經、關節等手術)。
用藥原則
1.本病藥物治療無效。應用于臨時對癥治療如解痙、或術后防止感染方給予應用。可按框限“A”為主。 2.晚期重危及合并并發癥者,患者可按框限用藥“A”、“B”、“C”。
輔助檢查
本病一般檢查往往不必要做。部分術前檢查可以檢查框限“A”為主。
療效評價
1.治愈:畸形矯正滿意、功能恢復正常。 2.好轉:畸形矯正滿意、功能部分恢復。 3.未愈:畸形和功能未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