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外翻和膝內翻是較常見的下肢畸形,其主要是由于佝僂病或骨軟化病(其原因是缺乏維生素D)所引起的膝部畸形。其他病因有脊髓前角灰質炎、骨腄損傷、骨髓炎或其他導致股骨或脛骨發育異常的疾患。下肢伸直時,股骨和脛骨構成向外的角度,兩膝部靠攏,兩足內踝之間的距離增大,類似“X”形,稱為膝外翻,俗稱X形腿。其病變多發生于股骨:直立時,雙下肢向外側呈弧形凸出畸形,兩足內踝部靠攏,兩膝部之間不能并攏,有較大間距,類似“O”形,稱為膝內翻,俗稱O形腿或弓形腿、羅圈腿,其病變多發生于脛骨。臨床表現主要為膝部畸形,行走障礙,病程長者可繼發張力側膝韌帶松馳、退化性關節炎、髕骨脫位及髕軟骨軟化等癥,并引起相應的癥狀。 本病多發于兒童及青少年,可累及一側或兩側下肢,臨床上以膝內翻多見。本病發生于5歲以下病兒可用保守療法;若已超過5歲,且畸形嚴重者,則考慮行截骨矯正手術治療。一般病例經及時治療,預后良好。延誤治療將引起關節并發癥。晚期截骨矯形后仍可殘留癥狀。因此,早診斷、早治療是關鍵。
臨床表現
1.膝部內翻或外翻畸形,早期多無不適,或僅有行走不便,雙腿軟弱或易于疲勞,不能久行和久站。 2.步態異常,走路呈“八”形或“鴨”形步態,行走有程度不同的障礙。 3.雙下肢伸直時,兩膝或兩內踝間的距離增大。
診斷依據
1.膝部內翻或外翻畸形,行走障礙。 2.雙下肢伸直時,雙膝或雙內踝顯著分開。其距離在3cm以下為輕度,3—6cm為中度,6cm以上為重度。 3.X線攝片顯示股骨或脛骨彎曲變形。
治療原則
1.處于佝僂病活動期者,屬于內科治療范疇。 2.佝僂病已治愈,輕度膝外、內翻畸形者,隨著病兒的發育成長,畸形多可自行矯正,無需治療。 3.中度畸形者,可行手法矯正或夾板矯正法,或穿矯形鞋輔助矯正。膝外翻者,可將鞋底的內側墊高;膝內翻者,則將鞋底的外側墊高。 4.重度畸形者,若為3—5歲的病兒,可用手法閉合折骨術矯正,術后用管形石膏固定4—6周;年齡超過5歲者,則行截骨手術矯正,酌情用骨內、外固定。
用藥原則
1.若為佝僂病引起的病例,佝僂病未治愈者,需按內科或兒科治療。 2.不需手術治療者,一般不需藥物治療。 3.需手術治療者,則術后需用抗生素、支持、對癥治療。必要時要輸血或人體白蛋白。
輔助檢查
1.一般病人均需做的檢查專案是檢查框限“A”中的第1—3項,以瞭解是否屬于佝僂病及病變程度; 2.需手術治療者則需做的檢查專案是檢查框限“A”中的所有專案,個別患者可同時做檢查框限“B”。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消失,畸形完全或基本矯正,功能完全或基本恢復。手術傷口愈合。 2.好轉:癥狀基本消失,畸形部分矯正,功能改善。 3.未愈:癥狀未改善,畸形仍存在,功能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