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閉合性損傷常見于生產、交通和生活事故中。病人的預后決定于有無內臟損傷,常伴有其他部位傷,如腦外傷、胸外傷和骨折等,掩蓋了病史和體征,而使其診斷不易明確;又因某些表現輕微的損傷,也可能有腹內臟器損傷。因此,對腹部閉合性損傷,必須密切觀察,反復檢查,妥善處理,以免延誤診斷和治療。
臨床表現
1.持續性腹痛、惡心、嘔吐常為腹內臟器傷的一般表現。 2.腹膜刺激征、移動性濁音、腸鳴音減弱或消失是腹內臟器傷的重要體征,體征最明顯處,常為損傷所在。 3.實質性臟器損傷,主要是內出血的表現,如皮膚粘膜蒼白、脈搏增快、血壓下降等,并可伴有腹膜刺激征。 4.空腔臟器破裂,主要為腹膜炎的表現,有強烈的腹膜刺激征。
診斷依據
1.腹部有直接或間接暴力傷史。 2.常有明顯的腹痛,伴有惡心、嘔吐。可出現休克癥狀。 3.腹部可有壓痛、反跳痛、肌緊張,可有移動性濁音,肝濁音界縮小或消失,腸鳴音減弱或消失。 4.X線檢查,膈下可有游離氣體。 5.診斷性腹腔穿刺或腹腔灌洗獲得陽性結果。 6.B型超聲波、CT、或MR檢查,對實質性臟器傷可確診。 7.腹腔動脈造影,腹腔內出血有陽性結果。 8.剖腹探查明確診斷。
治療原則
1.防治休克。 2.抗生素治療。 3.糾正水電解質紊亂。 4.腹腔內臟器損傷診斷明確或有探查指征。應盡快剖腹探查。根據各臟器傷情,采用適當術式,作確定性處理。 5.注意清洗腹腔,并根據情況放置引流。 6.術后營養維持及對癥治療。
用藥原則
1.腹部閉合性損傷并有腹腔內臟器傷,以手術治療為主,并應用各種藥物輔助治療,其中主要是液體和抗生素治療。 2.術前必須給予補液,必要時輸血,防治休克及水電解質、酸堿紊亂,以提高手術耐受性。 3.術后禁食、胃腸減壓期間,也需經靜脈輸入液體、電解質、葡萄糖、維生素等。一般需2-3天,腹膜炎嚴重者需4-5天,以維持熱量和水電解質平衡。 4.病情重,術后不能進食及發生并發癥的病人,需要積極給予營養支持,此類病人有必要給予用藥框限“B”中之營養藥物。 5.術前、術中和術后均需應用抗生素,特別是腹腔臟器破裂腹腔炎時,更需聯合應用,術前和術中可先給予用藥框限“A”中的抗生素類藥物。 6.術后繼續抗生素治療,定期檢查血尿常規,直到體溫、血象恢復正常后2-3天為止。若術后3-4天,體溫不是逐漸下降而是逐漸上升,應查明原因并作相應處理,不能盲目應用抗生素。 7.根據剖腹探查情況及腹腔污染程度,術后滲液、引流液細菌培養及藥敏效果,對術后應用用藥框限“A”之抗生素效果不佳,特別是術后發生并發癥者,可從用藥框限“B”、“C”中選擇更為有效的抗生素。
輔助檢查
1.一般腹部閉合性損傷的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多可確診; 2.檢查框限“B”,對腹部損傷的診斷很有幫助,為進 一步明確診斷和推斷哪類臟器受傷時可以采用; 3.檢查框限“C”,僅適用于病情相對穩定而診斷有疑難的病人,以協助診斷實質性臟器損傷和血管損傷或內出血。
療效評價
1.治愈:經手術治療后,癥狀體征消失,傷口愈合,無并發癥。 2.好轉:經手術后,一般情況好轉,傷口感染或竇道形成。 3.未愈:遺留有暫時性空腔臟器瘺等,需二期手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