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開放性損傷多為銳性外力所致,和平時期約占腹部損傷的0.4-1.8%。腹部開放性損傷系由銳性外力致使腹壁裂開或穿通。腹腔與外界相通,并伴有內臟損傷。多處或多臟器損傷約占80%。既有外來的污染,如塵土、泥石、鐵片、木屑、衣服碎片和子彈、彈片等異物的存留,又存在內臟破裂外溢的消化液、糞便所致的腹膜炎,實質臟器和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此種損傷戰時多為火器傷,爆炸傷、槍彈傷和刺刀傷等。
臨床表現
1.持續性腹痛,惡心、嘔吐。 2.腹膜刺激征、移動性濁音、腸鳴音減弱或消失是腹內臟器傷的重要體征,體征最明顯處,常為損傷所在。 3.實質性臟器損傷,主要是內出血和出血性休克表現,如皮膚粘膜蒼白、脈搏增快、血壓下降等,并可伴有腹膜刺激征。 4.空腔臟器破裂,主要為腹膜炎表現,有強烈的腹膜刺激征。 5.腹壁傷口較大時,可有內臟脫出,以腸管為多見。
診斷依據
1.腹部有銳器或火器穿入傷史。 2.腹壁有開放性傷口,如貫通傷有入口和出口,盲管傷只有入口。 3.有內臟損傷時,除腹痛、腹部壓痛,腹肌緊張等腹膜刺激征外,可從傷口滲出腸道內容物、膽汁、尿液和血液,可有大網膜或小腸脫出。 4.損傷嚴重或有腹腔內出血者常合并有休克癥狀。 5.X線檢查協助診斷。 6.B型超聲波、CT、或MR檢查,對實質性臟器損傷可確診。 7.剖腹探查明確診斷。
治療原則
1.防治休克。 2.抗生素治療。 3.糾正水電解質紊亂。 4.腹腔內臟器損傷診斷明確或有探查指征,所有可能進入腹腔之槍傷,均應盡快剖腹探查,根據各臟器傷情,采用適當術式,作確定性處理。 5.徹底消除腹腔內積血和異物,沖洗腹腔,酌情放置引流。 6.術后營養維持及對癥治療。
用藥原則
1.腹部開放性損傷以手術治療為主,并應用各種藥物給予輔助治療,其中主要是“A”和“B”類中的液體和抗生素治療。 2.術前必須給予補液,必要時輸血,防治休克及水電解質、酸堿紊亂,以提高手術耐受性。 3.術后禁食、胃腸減壓期間,也需經靜脈輸入液體、電解質、葡萄糖、維生素等。一般需2-3天,腹膜炎較重者需4-5天,以維持熱量及水電解質平衡。 4.病情重、術后不能進食及發生并發癥的病人,需要積極給予營養支持,此類病人有必要給予用藥框限“C”中之營養藥物和療效好的抗生素。 5.術前、術中和術后均需應用抗生素,特別是腹腔臟器破裂腹膜炎時,更需聯合應用,術前和術中可先給予用藥框限“A”中的抗生素類藥物。 6.術后繼續抗生素治療,定期檢查血尿常規,直到體溫、血象恢復正常2-3天后為止。若術后3-4天,體溫不是逐漸下降而是逐漸上升,應查明原因若作相應在的處理,不能盲目應用抗生素。 7.根據剖腹檢查情況及腹腔污染程度,術后滲液、引流液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對術后應用用藥框限“A”抗生素效果不佳,特別是術后發生并發癥者,可從用藥框限“B”、“C”中選擇更為有效的抗生素。
輔助檢查
1.一般腹部開放性損的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多可確診; 2.腹部貫通傷,出現移動性濁備,可采用腹腔穿刺,以確定腹液的性質; 3.腹部銳器刺傷,為刺斷傷道是否進入腹腔可選用傷道探子或探針探查。 4.腹部開放性損傷,一般不作影像學檢查,如一般情況允許的,可作X線攝片或CT檢查,以確定實質性臟器損傷及異物位置。
療效評價
1.治愈:經手術治療后,癥狀體征消失,傷口愈合,無并發癥。 2.好轉:經手術后,一般情況好轉,傷口感染或竇道形成。 3.未愈:遺留有暫時性空腔臟器瘺等,需二期手術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