蛔蟲進入膽總管、肝內膽管和膽囊引起急腹癥統稱為膽道蛔蟲病,祖國醫學稱之為“厥”或“蛔厥”,國外于1765年已尸解發現。其癥狀劇烈但體征輕微,“癥征不符”為本病特點,若不及時妥善處理,可引起嚴重并發癥。 本病發病率與衛生條件有關,我國農村發病率較高,多發于青少年。解放后,由于多年來管水、管糞等衛生、防治工作的結果,發病率明顯下降,在大城市醫院已成為少見病。多數膽道蛔蟲病,可通過中西醫結合,以解痙、止痛、消炎利膽、排蛔,并驅除腸道蛔蟲等手段可治愈。出現嚴重并發癥者考慮手術治療。
臨床表現
1.兒童、青少年多見,常有驅蛔蟲史。 2.突然陣發性上腹鉆頂樣痛,間歇期宛如常人。 3.絞痛時伴惡心、嘔吐,可吐蛔蟲。 4.后期有膽管炎及各種并發癥表現。 5.腹肌軟,僅有劍突下或右上腹深壓病。 6.間歇期無體征。 7.癥狀劇烈,但體征輕微,“癥征不符”為本病特點。
診斷依據
1.根據病史,癥狀及體征。 2.白細胞計數多正常或輕度升高,嗜酸性粒細胞計數多有增加。 3.大便中查到蛔蟲卵。 4.B超示膽管內有蛔蟲聲象圖。
治療原則
1.非手術療法:中西醫結合,解痙止痛,消炎利膽,排蛔,并驅除腸道蛔蟲為主要目標。也可在內鏡直視下取蛔蟲。 2.手術治療:經非手術治療3-4天無效且癥狀加重,有明顯并發癥,即行膽總管探查取蟲,引流膽汁。膽囊壞疽者切除膽囊,膽道出血者可行肝固有動脈結扎術。有其他并發癥時做相應處理。術中、術后均須考慮驅除腸道蛔蟲,以防復發。
用藥原則
膽道蛔蟲診斷明確,首選給予解痙止痛,用A中阿托品+哌替啶,肌注,消炎,用A中抗生素藥物,如:氨S+慶大+甲硝唑,如感染嚴重時可用B中抗生素,給予利膽,選用A或B中任何一種驅蟲藥。按以上用藥大多膽道蛔蟲可經非手術療法治愈。另外,平時有腸道蛔蟲病時,要定期選用A或B中任何一種驅蛔藥給予驅蛔治療,預防膽道蛔蟲病。
輔助檢查
臨床表現典型者,先行A項檢查,B超找到膽道蛔蟲,是最可靠依據。有并發癥時,示情況選用B項檢查。注意與膽石癥,急性胰腺炎,急性腸梗阻,消化性潰瘍穿孔,心絞痛等鑒別。
療效評價
1.治愈:經非手術治療,癥狀體征消失,無并發癥者。B超示蛔蟲已排出膽道;或出現嚴重并發癥,經手術治療后,癥狀體征消失者。 2.好轉:經保守治療癥狀減輕,但B超等檢查蛔蟲未完全排出膽道者,或出現并發癥經保守治療后好轉者。 3.未愈:癥狀不消失,并出現夏科氏三聯癥;B超示膽道內仍有蛔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