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遠距性嗅覺相區別的化學感覺,即為純近覺性的化學感覺。它的感受器(味感受器)一般(特別是高等脊椎動物)位于口的內部或其附近。味覺可誘發食物的化學檢驗、攝食反應、各種消化反射(消化液的分泌等),而在昆蟲類也有對提高交尾時的性興奮(雄蟋蟀的背側腺分泌物)具有作用。此外還有作為存在于口以外的身體部位上的一種接觸性化學感受器。而用于產卵場所的選定(產卵管的化學感受器)。味感受器的適宜刺激是表現于與溶解狀態的物質的分子和離子的接觸;而人所經驗的固體物質(糖等)和乙醚、氯仿等的氣體味,也被解釋為溶于唾液后才開始有味的感覺。在人的味覺中,以甘味、酸味、咸味、苦味這四種味質作為基本感覺,按物質的種類、濃度、溫度、刺激時間、接觸部位和面積而產生各種不同強度的感覺。味覺閾(gustatory thres-hold)明顯地比嗅覺閾高,據斯克雷姆立克(Skra-mlik)的味覺測定(gustometry)結果,各物質的閾值是:鹽酸奎寧(苦味)2-20×10-6M,酒石酸(酸味)1-10×10-4M,食鹽(咸味)1-5×10-2M,葡萄糖(甜味)2-7×10-2M等。與嗅覺的情況相同,兩種以上的味物質混合時,產生混合的感覺;在一定組合的情況下(特別是酸和堿),引起感覺的融合(fusion)。此外,在某種組合的情況下,因味覺抵消,會帶來無味感。與此相反,也存在著對比現象。還有這樣的例子,即具有相似質的兩種物質,混合時所產生的效應不是相加而是相乘。所謂后味(after-taster)是味覺的殘留感覺和調變現象。在實際生活中,食味可被看作是這種純味覺伴有嗅覺、觸覺、溫度覺、共同化學感覺等的混合或綜合感覺所產生的。對人以外的動物,運用學習法等方法,證明許多也具有與上述四種味質相似的物質的辨別能力。唯脊椎動物,并無單一感覺神經纖維分別對某種基本味質進行反應的關系,而是一條纖維末端分支與幾個味細胞形成突觸。另外有的資料表明,在單一的味細胞也存在著幾種基本味質物質的感受部位,因此每條纖維傳送的信息是相當復雜的。就此而言,昆蟲等的味細胞是初級神經元,如果是糖,就作出糖的反應形式。低等無脊椎動物的苦味閾一般都低,但脂類(phoxinus)等的糖、食鹽的味覺閾比人要低得多,而蛺蝶的跗節味感受器對蔗糖的反應閾也差不多。蜜蜂的口器感受器的糖感受性也比人低,且僅限于9種糖;另外已知蜜蜂對營養價值高的糖敏感性強。對脂來說,對糖精和甘素與糖的反應是混淆的,但蜜蜂卻無反應或產生拒絕反應。哺乳類味覺一般強于鳥類,但嗅覺并不顯著,大致與人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