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環境溫度,特別是指作為氣候因素之一的溫度。可被測定的有氣溫、水溫和地溫。氣溫的日差和年差在溫帶特別明顯,內陸地區(大陸性氣候)也比沿海地區(海洋性氣候)明顯。高度每上升100m,氣溫要下降0.5℃。通常水溫沒有氣溫變化顯著。吸熱與放熱主要發生在表層,水溫的變化以4℃為分界線,相伴地出現水的循環和停滯。地溫常隨含水量的不同而異,變化也僅限于表層,東京附近的日變化僅達地面以下0.3—0.8m,年變化僅達地下8m左右。生物體內的化學反應速度隨溫度上升而增大(呼吸作用:Q10=2—3,光合作用:Q10=1—2)。另外,細胞質和酶蛋白可因溫度上升而變性。在極端的溫度下會發生低溫致死及高溫致死。溫度因素是決定氣候帶(熱帶、溫帶、寒帶)、分布帶、生活型、生產量、現存量的重要因素,是冬眠、落葉、鳥的遷徙等的原因,對產卵、發育、開花、結果也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