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觸電,即是電流流過人體某一部份的現象。這是最直接的電氣事故,常常使人致命。觸電是由于接近或接觸電線或電氣設備的通電或帶電部位,或者電流通過人體流到大地或線間而發生。觸電的危險程度,隨通過人體的電流量的大小和觸電時間的長短而定,但也與當時的電路情況有關。同時,還隨觸電者的體質、年齡、性別的不同而異。即便是同一個人,也隨其當時的狀態不同而有不同的影響。
例如,被60赫茲一定強度的電流觸電時,心臟肌肉每秒鐘顫動60次,因而發生痙攣。產生痙攣而受損的心臟,要自行復原是很罕見的,以致大多數在數分鐘內即死亡。一秒鐘對人類來說,雖然是短暫的一瞬,但是對電卻是很長的時間。因此,必須牢記,觸電時即使通電時間為1、2秒,也是很危險的。
再從電壓方面看,人體的電阻分為皮膚電阻(潮濕時約2000歐姆,干燥時為5000歐姆)和體內電阻(150~500歐姆),隨著電壓的升高,人體的電阻則相應降低。若接觸高壓電而發生觸電時,則因皮膚破裂而使人體的電阻大為降低,此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即隨之增大。此外,接近高壓電時,還有感應電流的影響,因而是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