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盆景造型的美學原理
一切事物無不是對立的統一。一切藝術造型原理無不符合對立統一的規律,有機統一與復雜多樣的結合便是多樣統一的原理,是審美形式的主導原理,盆景造型的關鍵在于布局(也稱構圖),一切構圖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均衡,它包含變化、統一,叢林盆景就是研究許多樹在一起如何生活?如何相處?如何在單體美的基礎上展現群體美?這就是叢林盆景造型的關鍵所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研究樹與樹的關系———整體與部分之間、部分與部分之間、此樹與彼樹之間的關系,這就極需我們運用變化統一這一法則,使眾多樹木組合的形態,符合構圖上均衡的法則和一切形式結構美的法則。繪畫是以紙面作為畫面進行構圖的,盆景則以樹(石)的高度和盆的寬度構成想象中的畫面進行布局的,要充分掌握均衡法則,使叢林景物寓變化于統一,使畫面構圖達到既多樣又統一的藝術效果,均衡是指畫面上的視覺形象用物體的重量來比擬,以畫面中心為支點,用重量的平衡來比擬畫面的均衡,以求得畫面不對稱的對稱、不平衡的平衡。視覺形象的重量是根據面積大小、色彩深淺和人們生活給于思想上潛在意識的影響來衡量的,諸如:人比動物重,動物比植物重,動比靜重,斜線比豎線、橫線重,離支點(畫面中心)距離遠比距離近的重等。物態處于平列、對稱、平衡狀態時則顯統一而少變化,若只求變化,不求統一則顯雜亂,故既多樣又統一是一切優秀構圖的基本原則。如三樹平列,只統一而少變化,就顯呆板;三樹亂置,則雜亂無章,故必須二樹統一,一樹變化,二樹聚而一樹散,整體上造成既變化又統一的藝術效果。這就是均衡和多樣統一的基本規律,根據這個道理,尋求物象在形感上不平衡而在量感上平衡時,就產生了一系列矛盾,諸如虛實、輕重、疏密、聚散等等。過去我們研究動勢盆景造型的共性規律中提出了32條藝術辯證法則,這些法則大部分適用于單體樹木造型,而對指導叢林盆景的造型則全部適用。特別是整體與部分、主與賓、爭與讓、顧與盼、藏與露、虛與實、重與輕、動與靜、平與奇、繁與簡等,都是我們全面處理樹與樹關系的關鍵所在,都需要我們認真掌握,實地運用。如果叢林盆景不講“有天有地”,就上不見天日,下無立錐之地;不講疏密、聚散,就平板單調,無均衡感;不講藏露、遮掩,則一覽無余,空洞無物;不講大小遠近,則滿盆亂長,層次不分。沒有動靜、險穩,則死板、枯寂;沒有向背、弛張,則方向不明,動靜不分;沒有爭讓、穿插,就不能合乎自然之理;沒有顧盼、提攜,就難以體現作者之情。不分主賓,則如烏合之眾;不突出主體,則各部職責不明。故整體需統一,在統一的基礎上求變化,要“平中求奇”;局部變化,在變化中求統一,要“亂中求整”。以達到整體與部分和諧統一的藝術效果。叢林盆景的組織法一切事物無不充滿矛盾,我們要抓住主要矛盾,充分理解它們的辯證關系,既相互對比,又相互轉換,相互制約,相互依存。一切結論總是在相互比較中得出,叢林盆景的組織法,也只有通過典型事物的研究,在實踐中加以論證。若以二樹相比,只能顯示上下、左右、前后、大小、遠近、濃淡之分,而不能顯示疏密、聚散、藏露、虛實之別。只有三樹相較,通過矛盾的相互轉化,相互依存,才能展現上述效果,故研究叢林盆景的組合變化,至少以三樹組合為宜,因為它具有矛盾變化的基本特征,充滿多樣統一哲理。“三樹組合法”既通,則五樹、七樹乃至多樹組合,皆可觸類旁通,此所謂舉一反三,以少勝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