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醛
(一)理化性狀和用途
無色,有辛辣刺激鼻氣味的氣體。密度:1.07,沸點:-19.5℃,自燃點300℃。閃點60℃。爆炸極限:7~73%,其37%水溶液(約含10%的甲醇)為“福爾馬林”(Formalin)是無色具有刺激性的液體,在室溫下易揮發。用于制造酚醛樹脂、尿醛樹脂、皮毛加工、藥品、油漆等。又可作為防腐劑。
(二)毒性
能凝固蛋白質。接觸后對皮膚、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本品為可疑人類致癌物。
最高容許濃度:3 mg/m3
(三)短期過量暴露的影響
吸入:吸入甲醛可引起鼻炎、咽痛、嗅覺喪失、咳嗽、胸悶和支氣管炎,嚴重者發生喉痙攣和肺水腫等癥狀。
眼睛接觸:甲醛蒸汽引起眼部燒灼感、流淚、結膜炎。
皮膚接觸:可導致接觸性皮炎。
口服:誤服后,口、咽、食道和胃部立即出現燒灼感,口腔黏膜糜爛,伴劇烈上腹痛,帶血性嘔吐物。嚴重時可發生休克和昏迷。
(四)長期暴露的影響
長期吸入低濃度甲醛蒸汽,可有頭痛、軟弱無力、食欲不振、視力減退等癥狀。皮膚長期接觸,可使皮膚干燥,皸裂,手掌角化過度或濕疹。
(五)火災和爆炸
本品可燃,屬乙類火災危險物質,應禁明火吸煙。超過600℃時,其蒸汽與空氣混合物具有爆炸性。著火時用水噴淋冷卻容器,可用大量噴水等辦法滅火。
(六)化學反應性
本品在自然狀態下會聚合,因此工業品常用甲醛作抑制劑。甲醛能與強氧化劑反應。與鹽酸反應時,有時會形成很毒的二氯甲醚。
(七)人身防護
吸入:如蒸氣中濃度超過暴露限值時,應佩戴有褐色色標濾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眼睛:帶化學防濺眼鏡。
皮膚: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場所應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沖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 迅速將患者移離現場,脫去污染衣服,吸氧,保持呼吸道暢通。
眼睛:張開眼瞼,用大量清水沖洗患眼至少20分鐘。
皮膚:清水沖洗沾染部位。
口服:先飲大量冷水并盡快用清水洗胃。
注:一切患者都應送至醫療機構診治。
(九)儲藏和運輸
防火,與氧化劑隔開,冷藏,通風。包裝號為5(乙)6,防止碰撞。
(十)安全和處理
生產本品過程中需要密閉,安裝局部通風。工作時穿工作服預防甲醛濺到皮膚上,必要時戴防毒面具和面具。泄漏時,戴氧氣呼吸器收集漏液,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殘液并轉移到安全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