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易燃性物質(閃點在20℃以下)
它包括:(第一類石油產品)石油醚、汽油、輕質汽油、揮發油、己烷、庚烷、辛烷、戊烯、鄰二甲苯、醇類(甲基—~戊基—)、二甲醚、二氧雜環己烷、乙縮醛、丙酮、甲乙酮、三聚乙醛等。
甲酸酯類(甲基—~戊基—)、乙酸酯類(甲基—~戊基—)、乙腈(CH3CN)、吡啶、氯苯等。
中等易燃性物質(閃點在20~70℃之間)
它包括:(第2類石油產品)煤油、輕油、松節油、樟腦油、二甲苯、苯乙烯、烯丙醇、環己醇、2—乙氧基乙醇、苯甲醛、甲酸、乙酸等。
(第3類石油產品)重油、雜酚油、錠子油、透平油、變壓器油、1,2,3,4——四氫化萘、乙二醇、二甘醇、乙酰乙酸乙酯、乙醇胺、硝基苯、苯胺、鄰甲苯胺等。
低易燃性物質(閃點在70℃以上)
它包括:(第4類石油產品)齒輪油、馬達油之類重質潤滑油,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之類增塑劑。
(動植物油類產品)亞麻仁油、豆油、椰子油、沙丁魚油、鯨魚油、蠶蛹油等。
注意事項
1).高度易燃性物質雖不象特別易燃物質那樣易燃,但它的易燃性仍很高。由電開關及靜電產生的火花、赤熱物體及煙頭殘火等,都會引起著火燃燒。因而,注意不要把它靠近火源,或用明火直接加熱。
2).中等易燃性物質,加熱時容易著火。用敞口容器將其加熱時,必須注意防止其蒸氣滯留不散。
3).低易燃性物質,高溫加熱時分解放出氣體,容易引起著火。并且,如果混入水之類雜物,即會產生爆沸,致使引起熱溶液飛濺而著火。
4).通常,物質的蒸氣比重大的,則其蒸氣容易滯留。因此,必須保持使用地點通風良好。
5).閃點高的物質,一旦著火,因其溶液溫度很高,一般難于撲滅。
防護方法
加熱或處理量很大時,要準備好或戴上防護面具及棉紗手套。
滅火方法
此類物質著火,當其燃燒范圍較小時,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火勢擴大時,最好用大量水滅火。
事故例子
蒸餾甲苯的過程中,忘記加入沸石,發生爆沸而引起著火。◆將還剩有有機溶劑的容器進行玻璃加工時,引起著火爆炸而受傷。◆把沾有廢汽油的東西投入火中焚燒時,產生意想不到的猛烈火焰而燒傷。◆用丙酮洗滌燒瓶,然后置于干燥箱中進行干燥時,殘留的丙酮氣化而引起爆炸。干燥箱的門被炸壞飛至遠處。◆將經過加熱的溶液,于分液漏斗中用二甲苯進行萃取,當打開分液漏斗的旋塞時,噴出二甲苯而引起著火。◆將潤滑油進行減壓蒸餾時,用氣體火焰直接加熱。蒸完后,立刻打開減壓旋塞,于燒瓶中放入空氣時發生爆炸。◆將油浴加熱到高溫的過程中,當熄滅氣體火焰而關閉空氣開關時,突然伸出很長的搖曳火焰而使油浴著火(熄滅氣體火焰時,要先關閉其主要氣源的旋塞)。◆對著火的油浴覆蓋四氯化碳進行滅火時,結果它在油中沸騰,致使著火的油飛濺反而使火勢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