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際重要濕地進行調查的目的就是查清其資源現狀,特別是野生動植物及其分布狀況,綜合評價濕地資源及其利用現狀,找出威脅國際重要濕地的主要因子,從而為保護和合理利用濕地提供科學依據。因此,濕地調查是濕地保護和管理及其合理利用(如生態旅游等)的基礎。
一、濕地的定義和分類標準
1.濕地的定義
根據《濕地公約》的定義,濕地系指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性沼澤地、濕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帶,帶有或靜止或流動、或為淡水、半咸水、咸水水體者,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m的海域。
2.濕地分類標準
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濕地公約》分類系統,《全國濕地資源調查與監測技術規程》將全國濕地劃分為5大類28種類型,各種類型及其劃分標準如下:
Ⅰ、近海及海岸濕地(低潮時水深6米以內的海域及其沿岸海水浸濕地帶):
Ⅰ1 淺海水域: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永久水域,植被蓋度<30%,包括海灣、海峽。
Ⅰ2 潮下水生層:海洋低潮線以下,植被蓋度≥30%,包括海草層、海洋草地。
Ⅰ3 珊瑚礁:由珊瑚聚集生長而成的濕地。包括珊瑚島及其有珊瑚生長的海域。
Ⅰ4 巖石性海岸:底部基質75%以上是巖石,蓋度<30%的植被覆蓋的硬質海岸,包括巖石性沿海島嶼、海巖峭壁。本次調查指低潮水線至高潮浪花所及地帶。
Ⅰ5 潮間沙石海灘:潮間植被蓋度<30%,底質以砂、礫石為主。
Ⅰ6 潮間淤泥海灘:植被蓋度<30%,底質以淤泥為主。
Ⅰ7 潮間鹽水沼澤:植被蓋度≥30%的鹽沼。
Ⅰ8 紅樹林沼澤:以紅樹植物群落為主的潮間沼澤。
Ⅰ9 海岸性咸水湖:海岸帶范圍內的咸水湖泊。
Ⅰ10 海岸性淡水湖:海岸帶范圍內的淡水湖泊。
Ⅰ11 河口水域:從近口段的潮區界(潮差為零)至口外海濱段的淡水舌鋒緣之間的永久性水域。
Ⅰ12 三角洲濕地:河口區由沙島、沙洲、沙嘴等發育而成的低沖積平原。
Ⅱ、河流濕地(本次調查僅限于河床(枯水河槽)平均寬度≥10米,面積大于100hm2的全國主要水系的四級以上支流)
Ⅱ1 永久性河流:僅包括河床,同時也包括河流中面積小于100hm2的水庫(塘)。
Ⅱ2 季節性或間歇性河流
Ⅱ3 泛洪平原濕地:河水泛濫淹沒(以多年平均洪水位為準)的河流兩岸地勢平坦地區,包括河灘、泛濫的河谷、季節性泛濫的草地。
Ⅲ、 湖泊濕地
Ⅲ1 永久性淡水湖:常年積水的海岸帶范圍以外的淡水湖泊。
Ⅲ2 季節性淡水湖:季節性或臨時性的泛洪平原湖。
Ⅲ3 永久性咸水湖:常年積水的咸水湖。
Ⅲ4 季節性咸水湖:季節性或臨時性積水的咸水湖。
Ⅳ、 沼澤和沼澤化草甸濕地
Ⅳ1 蘚類沼澤:以蘚類植物為主,蓋度100%的泥炭沼澤。
Ⅳ2 草本沼澤:植被蓋度≥30%、以草本植物為主的沼澤。
Ⅳ3 沼澤化草甸:包括分布在平原地區的沼澤化草甸以及高山和高原地區具有高寒性質的沼澤化草甸、凍原池塘、融雪形成的臨時水域。
Ⅳ4 灌叢沼澤:以灌木為主的沼澤,植被蓋度≥30%。
Ⅳ5 森林沼澤:有明顯主干、高于6米、郁閉度≥0.2的木本植物群落沼澤。
Ⅳ6 內陸鹽沼:分布于我國北方干旱和半干旱地區的鹽沼。由一年生和多年生鹽生植物群落組成,水含鹽量達0.6%以上,植被蓋度≥30%。
Ⅳ7 地熱濕地:由溫泉水補給的沼澤濕地。
Ⅳ8 淡水泉或綠洲濕地
Ⅴ、 庫塘
Ⅴ1 庫塘:為灌溉、水電、防洪等目的而建造的人工蓄水設施。
二、濕地自然狀況調查
1.濕地面積調查
在充分考慮濕地近期變化的基礎上,根據以往資料調查濕地面積。如有近期的可利用遙感資料,可從遙感資料中量測獲得。
2.濕地類型調查
濕地類型根據上面講述的濕地分類標準進行調查,共分為5大類、28小類。
3.濕地地貌調查
以濕地區內的主體地貌作為濕地地貌類型,大地貌類型主要有: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等,并加以特征描述。
4.濕地氣候調查
收集氣候資料,包括從氣象臺(站)、有關《農業氣候區劃》等資料中收集調查濕地氣候環境資料。調查的主要項目包括:年平均氣溫(10年平均)、≥10℃年積溫(10年平均)、年平均降水量(10年平均)、年平均日照時數(10年平均)、年蒸發量(10年平均)。
5.水文調查
內陸濕地調查以下水質特征:pH值、透明度、溶解性固體總量及水化學類型、平均水位。除此之外,各類濕地還要調查以下水文特征:
(1)河流:河網級別、河長、年平均流量(10年平均)、流域面積;
(2)湖泊:水位(平水位、豐水位、枯水位)、面積(豐水面積、平水面積、枯水面積)、蓄水量、最大深度、平均深度;
(3)沼澤:地表積水性質、積水深度、積水時間(日)、泥炭厚度、潛水位、最大面積、最小面積;
(4)近海及海岸濕地:潮汐類型(全日潮、半日潮、混合潮)、平均高潮位、平均低潮位、平均寬度。
6.濕地土壤調查
以收集資料或野外土壤剖面調查的形式調查濕地土壤類型。濕地土壤類型包括:沼澤土、草甸土、白漿土、鹽土、堿土、泥炭土、水稻土(水稻田)。
三、濕地野生動物資源調查
1.濕地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的主要對象是在濕地生境中生存的脊椎動物和該濕地內占優勢或數量很大的某些無脊椎動物,包括魚類、兩棲類、爬行類、鳥類、獸類以及貝類、蝦類等。其中水鳥應查清其種類、數量和遷徙情況,其它各類則以種類調查為主。
2.濕地野生動物野外調查分為常規調查和專項調查。
3.調查季節
水鳥數量調查分繁殖季和越冬季兩次進行。繁殖季一般為每年的5-7月,越冬季為12月至第二年的2月。遷徙情況調查主要在春、秋鳥類遷徙季節進行。
獸類調查主要在冬季,與冬季鳥類調查同時進行。在繁殖季節對鳥類進行數量調查時,也應兼顧對獸類的調查。
兩棲和爬行類調查時間為夏季和秋季入蟄前,應盡量與濕地鳥類繁殖季節的調查時間相吻合。魚類調查以收集現有資料為主,可全年進行。
4.水鳥數量調查方法
水鳥數量調查方法采用直接計數法。直接計數法是通過直接計數而得到調查區域中水鳥絕對數量的調查方法。適用于越冬水鳥及調查區域較小、便于計數的繁殖群體的數量統計。
記錄對象:以記錄動物實體為主,在繁殖季節還可記錄鳥巢數,再轉換成種群數量(一般每一鳥巢應視為一對鳥)。
計數可借助于單筒或雙筒望遠鏡進行。如果群體數量極大,或群體處于飛行、取食、行走等運動狀態時,可以5、10、20、50、100等為計數單元來估計群體的數量。
春、秋季候鳥遷徙季節的調查以種類調查為主,記錄水鳥遷來時間、高峰期、居留型、居留期、停歇時間、遷離時間以及主要停留(歇)地等。
5.獸類調查方法
獸類以調查現有種類為主,可采用野外踏查、走訪和利用近期的野生動物調查資料相結合的方法,記錄到種和亞種。數量狀況可采用常見、可見、罕見三個等級進行估測,或直接計數。
6.兩棲、爬行動物調查
兩棲、爬行動物以調查現有種類為主,可采用野外踏查、走訪和利用近期的野生動物調查資料相結合的方法,記錄到種和亞種。數量狀況可采用常見、可見、罕見三個等級進行估測。
野外調查可采用樣方法。即通過計數在設定的樣方中所見到的動物實體,然后通過頻度分析來推算動物種群數量的調查方法。
7.魚類調查
魚類調查以收集現有資料為主,主要查清濕地中現存的經濟魚種類、珍稀瀕危魚種類及近年來的經濟魚捕獲量。
8.影響動物生存的因子調查
在進行動物野外調查的同時,應查清對濕地動物生存構成威脅的主要因子(自然的、社會的),并據此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濕地植被調查
1.濕地植被調查內容:
(1)濕地植被的面積與分布;
(2)濕地植物種類。列出植物名錄,指出各級保護物種如特有種、罕見種、瀕危種、對環境有指示意義的指示種;
(3)濕地植被類型。以群叢為基本單位調查,指出群落的優勢種、共建種、伴生種等植物種類和群落結構特點;
(4)植被利用和破壞情況。
2.濕地植被面積與分布調查方法
利用衛星影像、航空相片、地形圖等資料,結合野外勘察,確定濕地植被的面積和分布情況,并在濕地平面圖上加以標識。
3.濕地植物種類調查
(1)調查地點:
① 盡可能地選擇那些未受或少受人為干擾的地點進行調查。
② 由于地表形態起伏不平的,可以沿著地形梯度變化的方向進行;
③ 沿著水浸梯度變化的方向進行,即垂直于水分含量的變化線走;
④ 根據濕地面積的大小和濕地生境的復雜程度適當確定調查線路的數量;
⑤ 目標植物的調查,應根據其生活習性和生態類型選擇調查地點。
(2)物候期選擇:
調查時要選擇植物開花或結實的時期,分不同季節進行調查,以獲得全面而準確的資料和典型的標本。由于全國各地氣候差異懸殊,各濕地區應根據本地氣候和植物生長發育特點具體確定最佳調查時期。
(3)調查方法:
① 在選擇的調查區域內,調查所有植物種類。
② 對于已有植物種類資料記載的濕地,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料進行野外核實,并通過補充調查加以完善。
③ 野外能夠準確鑒別的物種,記錄該種及其分布和資源特點。有條件的情況下,應采集標本。
等等。
4.植被類型調查
(1)已有植被類型調查資料的濕地,充分利用現有資料,進行野外核實,確定濕地現有植被類型;
(2)有衛星影像、航空相片資料的濕地,通過判讀解譯,結合地形圖和野外調查,確定植被類型;
(3)無上述資料的濕地,要進行野外調查,確定植被類型;
5.植物群落調查方法
(1)群落樣地設置
① 樣地最小面積的確定:依據森林、灌叢還是草原;群落復雜程度(南北方的差別)、地形復雜程度等來確定樣地的最小面積。
② 樣地數目:根據濕地面積大小和群落結構的復雜程度來確定樣地數目。
③ 樣地布局:首先利用衛星影像、航空相片、地形圖或野外初步勘察資料,根據生境和群落外貌的主要差異,將整個濕地植被劃分為不同的植被單元。在每一個植被單元內,沿著某一主要生境因子(如水位、地形等)梯度變化的方向確定各類典型樣地調查。
(2)群落生境調查:
記錄樣地的地理位置、地貌部位(海拔高度、坡向、坡度等)、土壤類型、水文狀況(積水狀況、淡水或咸水等),填寫濕地植物群落樣地調查表。
(3)群落的屬性標志調查:種類組成、分層結構、物候期、生活力。
(4)群落的數量標志調查:
喬木層要求調查多度、密度、高度、郁閉度。灌木層和草本層要求調查多度、高度、蓋度、頻度,計算總優勢度。
6.濕地植被利用和破壞情況調查:
以現有資料為主。充分搜集以往研究成果、文獻,結合訪問、調查,了解濕地植被利用和受破壞情況。
五、濕地周邊狀況及利用保護調查
1.濕地周邊社會經濟狀況調查
通過查閱有關統計資料,記錄濕地周邊地區的市(縣、區)名稱及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包括面積、人口、工業總產值、農業總產值、主要產業。
2.破壞和受威脅狀況調查
以實地調查和資料調研相結合的方式,了解濕地的破壞和受威脅情況,重點查清對濕地產生威脅的因子、作用時間、作用方式、作用強度、已有危害及潛在威脅。主要威脅因子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化、圍墾、水土流失、污染、過度漁獵、水源補給不足、鹽堿化、外來物種入侵、沙化等。
3.保護狀況
查清并記錄歷史上(從六十年代開始)及現在和將要采取的濕地保護行動(包括規章條例的制定與實施)的起止時間、主要目的、主要措施及主要成果。
4.科研狀況
通過調研,記錄在濕地區進行過的科學考察和研究活動情況,包括科研活動名稱、起止時間、主持與參加單位、研究內容、研究方法、主要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