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51Cr鉻酸鈉標記靶細胞
短期標記法
1.用RPMI-1640培養液洗滌107靶細胞,去上清液。用0.5ml不含碳酸氫鈉的完全培養液懸浮細胞。加入100μCi(3.7MBq)51Cr鉻酸鈉,37℃水浴中標記1小時,每5~10分鐘搖晃一次,混勻細胞。
2.如上用RPMI-1640培養液洗滌細胞3次,每次400×g 10分鐘。用50ml RPMI-1640培養液懸浮細胞,置37℃水浴30分鐘,以減少非特異的自然釋放。
3.離心200×g 10分鐘,去上清液。小心用RPMI-1640培養液懸浮細胞,盡量減少振蕩引起的細胞損傷以降低靶細胞的自然釋放率,將細胞濃度調整為0.5×105或1×105/ml備用。
二、4小時51Cr釋放實驗
1.在96孔圓底細胞培養板中加入51Cr標記的靶細胞,每孔加100μl。
2.向各孔加100μl效應細胞,效應細胞與靶細胞的比例(效靶比,E:T)根據要求而定,通常為5:1~20:1。陰性對照孔(自然釋放)不加效應細胞只加100μl完全培養液,陽性對照孔(最大釋放)中加100μ1%NP40(或2%SDS,1mol/L鹽酸)。每個實驗置三個復孔。
3.稍稍離心(100×g 3分鐘)后,置37℃ 5% CO2的二氧化碳培養箱中培養4小時。
4.離心培養板200×g 10分鐘,每孔吸出100μl上清液置一次性使用的檢測管中,在γ-計數儀上(或液閃計數儀上)測定上清液中的每分鐘放射性活性(cpm值)。
3)特異性殺傷活性的計算
1.用細胞毒性百分比表示:細胞毒性(%)=[(實驗組cpm-自然釋放組cpm)/(最大釋放組cpm-自然釋放組cpm)]×100%
2.用溶解單位(lytic unit,LU)表示:一個LU是指能溶解一定數量靶細胞的效應細胞數。通常將能溶解30%靶細胞的效應細胞數定位一個LU。結果以106個效應細胞所具有的LU數表示:LU30/106細胞=106/[(E:T30)×(每孔靶細胞數)] E:T30是該效靶比時效應細胞能殺傷30%靶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