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實在是妙。幾杯落肚之后就會覺得飄飄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會綻出笑臉;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會議論風生。再灌幾杯之后,所有的苦悶煩惱全都忘了,酒酣耳熱,只覺得意氣飛揚,不可一世,若不及時知止,可就難免玉山頹傾,嘔吐縱橫,甚至撒諷罵座,以及種種的酒失酒過全部的呈現出來。莎士比亞的《暴風雨》里的卡力斑,那個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嘗酒味,覺得妙不可言,以為把酒給他喝的那個人,是自天而降,以為酒是甘露瓊漿,不知是人間所有物。美州印第安人初與白人接觸,就是被酒所傾倒,往往不惜拿土地和人以交換一些酒漿。印第安人的衰滅,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們的沉湎于酒。
我們中國人飲酒,歷史久遠。發明酒者,一說是儀逖,又說是杜康。儀逖是夏朝人,杜康是周朝人,相距很遠,總之是無可稽考。也許是釀制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儀逖酒未必是杜康的酒。尚書有《酒誥》之篇,諄諄以酒為戒,一再地說“祀茲酒”(停止這樣地喝酒),“勿彝酒”(勿常飲酒),想見古人飲酒早已相習成風,而且到了“大亂喪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不可考,不過從漢起就有酒榷之說,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課稅以裕國帑,并沒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難禁絕,美國一九二○年起實施酒禁、雷厲風行,依然到處都有酒喝。當年筆者出紐約,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國餐館,入門直趨后室,索五加皮,開懷暢飲。忽警察闖入友人止予勿驚。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搶,鏘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獨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廢。直如一場兒戲。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強制。在我們中國,漢蕭何造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此律不曾徹底實行。事實上,酒樓妓館處處笙歌,無時不飛觴醉月。文人雅士水邊修禊,山上登高,一向離不開酒。名土風流以為持螯把酒,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飲無度、揚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飲酒不是什么不很體面的事,真所謂“酗于酒德”。
對于酒,我有過多年的體驗,第一次醉是在六歲的時候,侍先君飯于致美齋樓上雅座,(北京煤市街路西)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葉樹,隨時簌簌作響,連喝幾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聲不響地站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湯潑在他的兩截衫上。隨后我就倒在旁邊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歡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機會。“酒有別腸,不必長大”,語見《十國春秋》,意思是說酒量的大小與身體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壯健者未必能飲,瘦小者也許能鯨吸。我小時候就是瘦得如一根綠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練出來的,不過有其極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沒有親眼見過一般人所艷稱的那種所謂海量。古代傳說“文王飲酒獨鐘,孔子百觚”,王充論衡語增篇就大加駁斥,他說:“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乃率禮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亂身?就我孤陋的見聞所及,無論是“青州從事”或“平原督郵”,大抵白酒一斤或黃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頭昏目眩粘牙倒齒,惟酒無量,以不及于亂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憂,只是令人在由興奮到麻醉的過程中暫時忘懷一切。即劉伶所謂“無悠無慮、其樂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謂“憂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價也不算小。我在青島居住的時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風景如繪,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沒有古跡耐心尋味,也沒有適當的娛樂。看山觀海,久了也會膩煩,于是呼朋聚歡,三日一小飲,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壇,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數,乃自命為酒中八仙。有時且結伙遠征,近則濟南,遠則南京,不自謙抑,狂言“酒壓膠濟一帶,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許,儼然豪氣干云的樣子。當時作踐了身體,這筆帳日后要算。一日,胡適之先生過青島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過海的盛況大吃一驚,急忙取出他太太給他的一枚金戒指,上面攜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戰。過后不久,胡先生就寫信給我說:“看你們喝酒的樣子,就知道青島不宜久居,還是到北京來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現在回想起來,當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簡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語滔滔不絕,也許會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別人的陰私也當眾抖露出來。最令人難堪的是強人飲酒,或單挑,或圍剿,或投井下石,千方百計要把別人灌醉,有人訴諸武力,捏著人家的鼻子灌酒!這也許是人類長久壓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發泄,企圖獲取勝利的滿足,比拿起石棒給人迎頭一擊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聲嘶力竭的豁拳,在贏拳的時候,那一聲拖長了的絕叫,也是表示內心的一種滿足。在別處得不到滿足,就讓他們在聚飲的時候如愿以償吧!只是這種鬧飲,以在有隔音設備的房間里舉行為宜,免得侵擾他人。
《菜根譚》所謂“花看半開,酒飲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我們中國人飲酒,歷史久遠。發明酒者,一說是儀逖,又說是杜康。儀逖是夏朝人,杜康是周朝人,相距很遠,總之是無可稽考。也許是釀制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儀逖酒未必是杜康的酒。尚書有《酒誥》之篇,諄諄以酒為戒,一再地說“祀茲酒”(停止這樣地喝酒),“勿彝酒”(勿常飲酒),想見古人飲酒早已相習成風,而且到了“大亂喪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不可考,不過從漢起就有酒榷之說,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課稅以裕國帑,并沒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難禁絕,美國一九二○年起實施酒禁、雷厲風行,依然到處都有酒喝。當年筆者出紐約,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國餐館,入門直趨后室,索五加皮,開懷暢飲。忽警察闖入友人止予勿驚。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搶,鏘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獨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廢。直如一場兒戲。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強制。在我們中國,漢蕭何造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此律不曾徹底實行。事實上,酒樓妓館處處笙歌,無時不飛觴醉月。文人雅士水邊修禊,山上登高,一向離不開酒。名土風流以為持螯把酒,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飲無度、揚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飲酒不是什么不很體面的事,真所謂“酗于酒德”。
對于酒,我有過多年的體驗,第一次醉是在六歲的時候,侍先君飯于致美齋樓上雅座,(北京煤市街路西)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葉樹,隨時簌簌作響,連喝幾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聲不響地站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湯潑在他的兩截衫上。隨后我就倒在旁邊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歡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機會。“酒有別腸,不必長大”,語見《十國春秋》,意思是說酒量的大小與身體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壯健者未必能飲,瘦小者也許能鯨吸。我小時候就是瘦得如一根綠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練出來的,不過有其極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沒有親眼見過一般人所艷稱的那種所謂海量。古代傳說“文王飲酒獨鐘,孔子百觚”,王充論衡語增篇就大加駁斥,他說:“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乃率禮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亂身?就我孤陋的見聞所及,無論是“青州從事”或“平原督郵”,大抵白酒一斤或黃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頭昏目眩粘牙倒齒,惟酒無量,以不及于亂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憂,只是令人在由興奮到麻醉的過程中暫時忘懷一切。即劉伶所謂“無悠無慮、其樂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謂“憂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價也不算小。我在青島居住的時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風景如繪,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沒有古跡耐心尋味,也沒有適當的娛樂。看山觀海,久了也會膩煩,于是呼朋聚歡,三日一小飲,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壇,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數,乃自命為酒中八仙。有時且結伙遠征,近則濟南,遠則南京,不自謙抑,狂言“酒壓膠濟一帶,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許,儼然豪氣干云的樣子。當時作踐了身體,這筆帳日后要算。一日,胡適之先生過青島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過海的盛況大吃一驚,急忙取出他太太給他的一枚金戒指,上面攜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戰。過后不久,胡先生就寫信給我說:“看你們喝酒的樣子,就知道青島不宜久居,還是到北京來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現在回想起來,當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簡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語滔滔不絕,也許會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別人的陰私也當眾抖露出來。最令人難堪的是強人飲酒,或單挑,或圍剿,或投井下石,千方百計要把別人灌醉,有人訴諸武力,捏著人家的鼻子灌酒!這也許是人類長久壓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發泄,企圖獲取勝利的滿足,比拿起石棒給人迎頭一擊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聲嘶力竭的豁拳,在贏拳的時候,那一聲拖長了的絕叫,也是表示內心的一種滿足。在別處得不到滿足,就讓他們在聚飲的時候如愿以償吧!只是這種鬧飲,以在有隔音設備的房間里舉行為宜,免得侵擾他人。
《菜根譚》所謂“花看半開,酒飲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