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重點產品目錄》由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并發布。納入《目錄》的應當是那些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對人身安全健康可能構成的危害程度較高和存在較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國家質檢總局根據上述原則,將分期分批公布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目錄。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根據確定實施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范圍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于每年年底前向國家質檢局提出納入產品目錄的建議;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匯總研究,確定《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重點產品目錄》,并在國家質檢總局公報、網站及有關報刊上予以公布。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根據確定實施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范圍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于每年年底前向國家質檢局提出納入產品目錄的建議;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匯總研究,確定《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重點產品目錄》,并在國家質檢總局公報、網站及有關報刊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