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是指具備食品檢驗的相應能力,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核準,可以開展相關的食品檢驗工作。
根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承擔食品檢驗工作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其意義在于:
(1)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是關系到人體生命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社會問題。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是政府從源頭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制度。而檢驗機構是落實監管技術的重要技術保證,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的落實。因此,對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資格管理方式,可以進一步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
(2)有利與加強對承檢機構的監督管理。檢驗機構接受企業委托進行食品檢驗,其法律意義及法律責任重大。一方面與被檢企業一起就食品質量安全對社會作出承諾;另一方面對被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作出把關承諾,保證檢驗合格產品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通過核準、公布,以至于年度審查等各種檢驗資格管理方式,可以進一步加強對承檢機構的監督管理。
(3)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食品檢驗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政府部門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為了更好地保護企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對承檢機構實施檢驗資格管理。
根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承擔食品檢驗工作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其意義在于:
(1)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是關系到人體生命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社會問題。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是政府從源頭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制度。而檢驗機構是落實監管技術的重要技術保證,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的落實。因此,對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資格管理方式,可以進一步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
(2)有利與加強對承檢機構的監督管理。檢驗機構接受企業委托進行食品檢驗,其法律意義及法律責任重大。一方面與被檢企業一起就食品質量安全對社會作出承諾;另一方面對被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作出把關承諾,保證檢驗合格產品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通過核準、公布,以至于年度審查等各種檢驗資格管理方式,可以進一步加強對承檢機構的監督管理。
(3)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食品檢驗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政府部門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為了更好地保護企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對承檢機構實施檢驗資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