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究發現,人體進入睡眠后,先表現為瞳孔縮小,脈搏與呼吸次數減少,體溫與血壓下降,消化與排泄機能降低,腦電波的頻率愈來愈慢,這稱為“慢波睡眠”。然而未過多久,卻會出現相反的情況,瞳孔時大時小,眼球快速轉動,呼吸與心率加快,面部或手指肌肉呈現不規則的收縮,部分身體會發生不同程度的抽動,腦電波的頻率明顯變快,幾乎和醒覺時緊張,激動的波形差不多,此謂“快波睡眠”,夢境即大多數發生在這個階段。更為奇特的是,這兩種不同的睡眠狀態在每夜睡眠中會嚴格地相互交替約4~5次。每次由清醒進入慢波睡眠約80~120分鐘,繼而轉入快波睡眠約20~30分鐘。一般認為,慢波睡眠能使大腦皮層得到休息,而快波睡眠則可使全身得到休息。若人為地影響其中任何一種狀態,對健康都是不利的。而且一旦恢復到自然睡眠,則必須加以補償。
研究證實,催眠藥所引起的睡眠并不能代替真正的自然睡眠。例如,硝基安定與魯米那等藥物會使快波睡眠減少,慢波睡眠增多,當停用這些藥物后,開始的數天快波睡眠的次數會顯著增加,這時夢很多,甚至可感到整夜都在夢鄉中,直至補足后,才能恢復原有的睡眠平衡(即快波睡眠與慢波睡眠保持一定的比例)。而安定與利眠靈等藥物,情況恰恰相反,停藥后必須補足慢波睡眠才行。
藥理學研究認為,大部分的安眠藥物,長期應用都有一定的蓄積性,也就是說,安眠藥可以在體內逐漸地“堆積”起來。當它達到一定量時,便會出現很多種副反應。特別是老年人,由于機體老化,藥物的代謝速度大為降低,因而極易在體內發生積蓄,導致明顯的毒副反應,如醒后會有頭暈、思睡、乏力和食欲減退、白細胞減少,還可誘發精神異常等癥,男性病人還會引起性功能障礙。另外,常服催眠藥,還會使催眠作用逐漸減弱。這樣,病人需要不斷增加藥量才能獲得原有的療效,久而久之,導致催眠藥成癮。一旦停藥時,便可出現戒斷癥狀,如興奮、驚厥等。可見,服用催眠藥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只能幫助恢復正常睡眠,而不能用來長期維持睡眠。那么,出現失眠時應該怎么辦呢?
首先要明確引起失眠的原因,必要時可去醫院就診。切忌自行其是,以免耽誤疾病的診斷。如果是偶爾失眠,更不必用安眠藥來催眠。盡可能自然入睡,保持睡眠的自然節律。
如確有必要服用安眠藥時,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千萬不要隨意加大劑量或長期服用。
催眠藥的用藥時間也宜短不宜長。可將數種藥相互交替使用或間斷使用,睡眠情況好轉時,要逐漸減量,不要突然停藥,以免出現戒斷反應。總之,如無必要,不要隨便服用催眠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