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化學性危害的風險評估目的在于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辦法以保證對消費者的食源性風險是不明顯的(風險為“零”。)這種食品安全方法需要與SPS協定的意圖、可接受的風險和等效性等概念進行比較。對于不能用真正的定量風險評估模型作評價的化學性危害物,可以在“理論為零”的基線風險之上比較等同的安全范圍來保證等效性。
建議
(1) 食品添加劑、污染物、農藥和獸藥殘留的暴露評估是風險評估程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由于暴露評估主要是一項科學工作,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應將暴露評估擴展到考慮國內和不同國家之間膳食模式的不同,并包括特別易感群體攝入量的估算。
(2) 應當對目前用來預測膳食中農藥殘留攝入量的方法和準則進行評議,以期獲得更準確的人體攝入量估計值。
(3) 在獸藥殘留的風險評估中,應當考慮發生急性和慢性不良作用時的攝入量。
(4) 對于資料充足而且無法建立不良健康作用閾值的污染物,可以與國際組織要求,如JECFA提供不同攝入量對健康危害的定量估計,包括有關的不確定性。
(5) 為了提高風險評估過程的透明度和可信限,并且在有必要情況下對進展情況進行評論,建議將各項決定全面記錄載案,將支持數據和其他資料建檔管理。
(6) 為了提高毒理學和其他數據的質量和一致性,鼓勵使用國際專家組提出或準備推薦的標準試驗方法和數據的最少需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