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農業標準化領域,有兩件事引起了比較廣泛的關注,一是 5月20日國家標準委、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等10部委局聯合印發了《全國農業標準2003~2005年發展計劃》,二是6月10日農業部組織召開了全面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電視電話會議。
我國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正在逐步成為百姓消費的熱點。商家在捕捉賣點、尋求商機炒作過程中,更是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披上了誘人的色彩。在時尚的招引下,無公害、綠色、有機正在成為標示農產品安全、健康、環保的新概念。
國家標準委已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同時列入《全國農業標準2003~2005年發展計劃》中,今后3年,將制定出一系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的國家標準。本版立足標準,原原本本地解讀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所涉及的一些的概念,給消費者一個明明白白的消費信息。
農產品分類
概念
有機農產品根據有機農業原則和有機農產品生產方式及標準生產、加工出來的,并通過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
有機農業的原則是,在農業能量的封閉循環狀態下生產,全部過程都利用農業資源,而不是利用農業以外的能源(化肥、農藥、生產調節劑和添加劑等)影響和改變農業的能量循環。
有機農業生產方式是利用動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種生產因素的有效循環,不打破生物循環鏈的生產方式。
有機農產品是純天然、無污染、安全營養的食品,也可稱為"生態食品"。
綠色農產品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農產品。
可持續發展原則的要求是,生產的投入量和產出量保持平衡,即要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要滿足后代人同等發展的需要。
綠色農產品在生產方式上對農業以外的能源采取適當的限制,以更多地發揮生態功能的作用。
我國的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兩種。其中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生產資料,AA級綠色食品則較為嚴格地要求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他有害于環境和健康的物質。按照農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AA級綠色食品等同于有機食品。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并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農產品。
特點
有機農產品與其他農產品的區別主要有3個方面:
1.有機農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并且不允許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其他農產品則允許有限使用這些物質,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
2.有機農產品在土地生產轉型方面有嚴格規定。考慮到某些物質在環境中會殘留相當一段時間,土地從生產其他農產品到生產有機農產品需要2~3年的轉換期,而生產綠色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則沒有土地轉換期的要求。
3.有機農產品在數量上須進行嚴格控制,要求定地塊、定產量,其他農產品沒有如此嚴格的要求。
綠色農產品與一般農產品相比有以下顯著特點:
1.利用生態學的原理,強調產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
2.對產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
無公害農產品是對農產品的基本要求,嚴格地說,一般農產品都應達到這一要求。
產生
有機農產品國際上有機食品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以1972年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的成立為標志。1 994年,國家環保總局在南京成立有機食品中心,標志著有機農產品在我國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
產生的背景是,發達國家農產品過剩與生態環境惡化的矛盾以及環保主義運動。
綠色農產品1990年農業部發起,1992年,農業部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1993年農業部發布了"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
產生的背景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基本解決了農產品的供需矛盾,農產品農殘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食物中毒事件頻頻發生," 綠色"成為社會的強烈期盼。
無公害農產品20世紀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開始推出無公害農產品,2001年農業部提出"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個城市進行試點,2002年,"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無公害農產品產生的背景與綠色食品產生的背景大致相同,側重于解決農產品中農殘、有毒有害物質等已成為 "公害"的問題。
價格
綠色食品70%為加工產品,30%為初級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都以初級農產品為主。有機農產品的價格高于普通農產品50%至幾倍,綠色農產品的價格高于普通農產品10%~20%,無公害農產品的價格略高于一般農產品。
管理
《全國農業標準2003~2005年發展計劃》依據農產品質量特點和對生產過程控制要求的不同,將農產品分為一般農產品、認證農產品和標識管理農產品。
一般農產品是指為了符合市場準入制、滿足百姓消費安全衛生需要,必須符合最基本的質量要求的農產品。
認證農產品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對于我國市場上目前存在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政府應積極推動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同時依據各地的自然環境條件,引導企業有條件地開展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的生產,使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上一個臺階。
標識管理農產品是一種政府強制性行為。對某些特殊的農產品,或有特殊要求的農產品,政府應加以強制性標識管理,以明示方式告知消費者,使消費者的知情權得到保護,如轉基因農產品。
☆新聞背景
農業標準瞄準安全質量
由于現階段我國農產品標準化管理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三類認證形式在標準上還存在很多不足,《全國農業標準 2003~2005年發展計劃》以突出農產品安全質量為重點。考慮到各大類農產品的相似性,《全國農業標準2003~2005年發展計劃》列出了各大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的產品標準項目,至于某種產品標準的不同要求,要在具體的標準中分別列出。在生產加工技術規程和產地環境條件要求上,有機農產品與綠色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有著根本上的不同,因此,在具體標準項目的設置上,將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技術規程和產地環境條件要求單列,而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農產品在這兩個方面的差異不大,在標準項目中并為一類,不再分列,僅補充部分產品標準。
百姓菜籃子拒絕污染
2001年4月,我國啟動了以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治理餐桌污染為核心的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經過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4個城市的試點,2002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這一計劃。2003年4月農業部的定點監測結果表明,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4個城市的蔬菜農藥殘留合格率比試點之初提高了28.8個百分點,瘦肉精污染檢出率下降了23.7個百分點。37個省會及計劃單列市的蔬菜農藥殘留合格率比1月份提高了 5.4個百分點,瘦肉精污染檢出率下降了1.4個百分點。目前,濟南、大連、杭州、鄭州、石家莊、廣州、上海等城市的蔬菜農藥殘留合格率明顯高于全國水平,合肥、石家莊、沈陽、青島、杭州、長沙、鄭州等城市的瘦肉精檢出為零。因食用農藥、獸藥殘留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農產品引發的急性中毒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本版稿件得到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羅斌同志、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李鑫同志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謝。
農產品的標準控制與標志使用
有機農產品執行的是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的"有機農業和產品加工基本標準",由于有機農產品在我國尚未形成消費群體,產品主要用于出口,雖然我國也發布了一些有機農產品的行業標準,但我國的有機農產品執行的標準主要是出口國要求的標準。目前,歐盟、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韓國等都已制定了 有機農業及產品生產、加工準則性的標準。有機農產品的標準集中在生產加工和儲運技術條件方面,無環境和產品質量標準。
綠色農產品執行的是農業部的推薦性行業標準。綠色農產品標準包括環境質量、生產技術、產品質量和包裝貯運等全程質量控制標準。目前,農業部發布了52項綠色農產品行業標準,其中包括7項通用性標準、 45項產品質量標準。
無公害農產品執行的是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強制性標準及農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產品標準、環境標準和生產資料使用準則為強制性國家或行業標準,生產操作規程為推薦性行業標準。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已發布了4 類農產品的8個強制性國家標準,農業部發布了200 余項行業標準。
有機農產品在全球范圍內無統一標志,各國標志正顯現多樣化。
綠色食品有統一的綠色食品名稱及商標標志,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日本注冊使用。
無公害農產品執行全國統一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