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期間,農業部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使用農資時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證照。要到有經營資格、證照齊全、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合法農資經營商店購買。不要購買流動商販和無證、無照經營的農資。
二要看標簽。要認真查看產品包裝和標簽標識上的登記證號、批準證號、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址、生產日期、有效期、產品說明等事項,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不要盲目輕信廣告宣傳。
三要留票據。要向經營者索要銷售憑證,并連同產品包裝物、標簽等妥善保存好,以備出現質量等問題時作為索賠依據。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種、名稱、數量、價格及銷售者的字據或收條。
同時,要科學使用農資,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弄清適用范圍和禁用事項以及正確的使用方法。當農資質量出現問題或因使用農資產品發生損失時,不要延誤時機,要及時請當地農業部門組織鑒定,評估損失,并及時收集和攜帶相關證據,向當地農業、工商、質量監督等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