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合理混用能增強藥效。但如果混用不當就會降低藥效,增加成本,甚至產生藥害。現將農藥不能混用的情況介紹如下:
一、酸堿性農藥不能混用。常用農藥一般分為酸性、堿性、中性三大類。大多數有機磷殺蟲劑如氧化樂果等屬于酸性農藥;石硫合劑、波爾多液等屬于堿性農藥;砷酸鉛等重金屬元素類農藥多為中性。酸性農藥與堿性農藥混用,會發生酸堿反應,減低藥效甚至產生藥害。
二、混合后乳劑被破壞的農藥不能亂混用。含鈣的農藥如石硫合劑等一般不能同乳劑農藥混用,也不能加入肥皂。因為乳油、肥皂容易同含鈣的藥劑發生化學反應,產生鈣皂沉淀。
三、殺菌劑農藥不能與微生物農藥混用。殺菌劑對微生物有直接殺傷作用,混用后微生物即被殺死而失效。
四、混合后發生反應使作物出現藥害的農藥不能混用。石硫合劑和波爾多液分別使用能防治多種病害,但若混用很快發生化學變化,生成硫化銅沉淀,使用后果樹會出現落葉、落果等嚴重藥害現象。另外,石硫合劑與松脂合劑、有機汞、肥皂、重金屬農藥等也不能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