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果園各種病蟲草害萌動發生的初始階段,此期,病蟲基數小,防治起來比較容易。搞好春季果樹各種病蟲草害的防治,能大大減低夏秋季的防治風險,為當年果樹豐產打好基礎,準確使用農藥在果樹生產中非常重要。
果園使用農藥注意什么?在購買農藥前,要弄清防治對象和兼治對象,對癥下藥。購買農藥時要注意以下幾點,以免購買假藥,造成損失。一是所購農藥必須有四證: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農藥標準號,產品合格證。對四證不全者,要防"假冒偽劣".二是注意農藥使用有效期,一般水劑農藥有效期為1年,粉劑2年,乳油3年,可詳細看一下商標上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三是要看一下農藥包裝,應完整無破損無溢漏,粉劑農藥無結塊,乳劑農藥無分層,水劑農藥無沉淀,顆粒農藥符合標準,顆粒大小勻稱。四是最好選擇有兼治性(多效性)的農藥,達到一藥多治效果。
農藥的放置:農藥對人畜禽等都有毒性,必須單獨儲存,與食品、人畜、衣物分開隔放,最好有單獨的農藥貯藏室、貯存箱,避免引起人畜禽誤食或慢性中毒。
正確合理的農藥混用,可以提高功效,兼治幾種病蟲害,減少用藥量,降低成本,有時還可以提高藥效,降低毒性,減緩病菌害蟲對藥劑的抗性,或防治已產生抗性的病蟲。
農藥混用有的是事先由工廠加工成混劑,用水稀釋后使用。液態的劑型如乳油以及可濕性粉劑等可現混現用。
農藥混用應有明確的目的性,其遵循的原則包括:成本合理,且不影響有效成分的化學穩定性和不破壞藥劑的物理性狀。混用后毒性不增大,且毒性和殘留不高于單用的藥劑。藥效配合合理,一要兼治不同的病蟲;二要有增效作用,同時積極推廣使用農藥增效劑,如多功能植物增效劑;三是注意不同作用方式的配合。多數混配農藥要隨用隨配,對于新的混用配方,需先試驗后使用。
注意以下幾種情況下農藥禁止混用:碰到堿性物質易分解而降低藥效,甚至失效的農藥,不能與堿性農藥混合使用,例如辛硫磷、菊酯類藥劑等不能與石硫合劑、波爾多液等堿性藥劑混合使用。混合后對乳劑有破壞作用的農藥之間不能混用。有機硫類和有機磷類農藥不能與含銅制劑的農藥混用。微生物源類殺蟲劑和內吸性有機磷殺蟲劑不能與殺菌劑混用。
另外,還要注重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安全間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藥至作物收獲(采收)前的時期,自噴藥后到殘留量降到安全標準所需間隔時間。在果園使用農藥,最后一次噴藥與收獲之間必須大于安全間隔期,以防人畜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