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田調茬:凡施用過咪唑乙煙酸、氯嘧磺隆等農藥的大豆田,第二年只能種植大豆、小麥,三年內不能種植蔬菜、油菜、馬鈴薯、瓜類、高粱等作物,四年內不能種植甜菜。
麥麻田調茬:凡使用過綠磺隆農藥的麥麻田,第二年不能種甜菜、馬鈴薯、煙草、瓜類、蔬菜、谷子、高粱、向日葵等作物。
玉米田調茬:凡用有效成分量超過100克以上農藥的玉米田,第二年不能種水稻、大豆、小麥、甜菜、蔬菜等作物。若土壤有機質含量在3%以上,除玉米、高粱外的后茬作物均可造成藥害。
另外,不能用三年內曾施過長殘留性除草劑田塊的土壤作為水稻、甜菜、蔬菜等作物的育苗床土;水田改旱田的地塊,后茬不能種植亞麻、甜菜、馬鈴薯等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