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稻田養殖的特點
1、稻田養殖時保護作物生長與養護水生動物的矛盾性。稻田養殖一般是在低洼田中進行水中養殖和水稻生產的一種種養方法。主要有稻-魚型、稻-魚-蟹型以及稻-蟹型。由于動、植物混存,往往在保證兩者兼顧時容易出現矛盾,如水漿管理、施肥施藥的時間、方法等。
2、稻田養殖時,動、植物之間有一定的互補性。水稻不僅給水生動物提供蔭蔽場所,同時還能給水生動物提供一定的飼料來源;如田間雜草、水稻的一些小分蘗甚至部分水稻害蟲;同時由于水生動物的游動,增加了水稻田中的通透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病蟲草害的危害。
二、稻田養殖時水稻病蟲草害發生特點
稻田養殖時,田間積水時段長,水淹偏深,病蟲草發生和大田略有不同。據調查,水稻紋枯病比大田略高,螟蟲為害較輕,雜草數量明顯下降(草、野荸薺等大型雜草除外)。遷飛性害蟲,縱卷葉螟、稻飛虱的危害以及一些氣候性病害(稻瘟病)與大田相仿。
三、綜合防治措施
1、農業防治。一是選用抗病品種,盡可能少用藥。實踐證明,武育粳除對紋枯病抗性略差外,適宜作為主體種植品種。二是錯開水稻栽培與水產放養時間。養殖前茬一般為生育期早的白菜型油菜或大麥。為了爭取時間,確保在5月底騰茬,6月初水稻移栽結束,待水質凈化后,再放養水生動物,確保水生動物不受傷害。三是水稻應實行寬行密株,畝基本苗控制在9萬至10萬以內,這樣既有利于水稻通風透光增強植株抗病力,又利于生動物活動。四是筑埂隔離,保護水生動物。即在水稻田四周筑一圈防護堤埂,施藥時將魚蟹趕到環溝,確保魚蟹安全。
2、化學防治。原則上要減少用藥次數,放寬防治指標。藥量采取下限,選擇低毒對水生動物安全的農藥。施藥時嚴禁使用毒土法或潑澆法,確保藥液少落入水中。具體把好三點:⑴在秧田期提前用藥,防治一代螟蟲以及前期病害(苗稻瘟)可在秧田進行;如不在防治適期,可以帶藥移栽。對于雜草防治也應以秧田期防除為主。大田中對大型雜草應盡量人工拔除,嚴禁使用除草劑。⑵病蟲害的防治采取"壓前控后"的策略。因為前期防治操作方便,防效亦好。后期為了緩和養殖與種植之間的矛盾,盡量避免用藥;對紋枯病或螟蟲等可以不治。⑶選擇低毒農藥。經驗證明,用井崗霉素防治紋枯病,用殺蟲雙防治螟蟲,用吡蟲啉防治稻飛虱,用三環唑防治稻瘟病均較理想。嚴禁在大田使用丁草胺或復配劑除草,切不可使用有機磷農藥或其它標明對魚蟹類劇毒的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