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生產上使用的農藥品種很多,性質各異,產生藥害的原因主要有藥劑、果樹、施藥方法、環境條件四個方面。
1.藥劑的劑型及特性:藥劑的理化性質與果樹的關系最大。一般情況下,水溶性強的、分子小的無機藥劑最易產生藥害,如銅、硫制劑。水溶性弱的藥劑則比較安全,微生物藥劑對果樹安全。農藥的不同劑型引起藥害的程度也不同,油劑、乳化劑比較容易產生藥害,可濕性粉劑次之,乳粉及顆粒劑則相對安全。
2.果樹對藥劑的敏感性:桃、杏、李等核果類果樹在生長季節對波爾多液敏感,無論用何種比例配制極易產生藥害。波爾多液重石灰量低于倍量式時,梨、蘋果(尤其是金冠品種)、山楂、柿樹等都易產生藥害。波爾多液重石灰量高于等量式時,葡萄易產生藥害。
3.藥劑的施用方法:用藥濃度過高,藥劑溶化不好,混用不合理,噴藥時期不當等,均易發生藥害。由于病蟲害產生抗藥性,致使用藥濃度越來越高,或誤配濃度過高,也會導致藥害。噴霧滴過大,噴粉不均勻時會造成局部藥害。有些農藥不能混用,混用后不但失效,有的還會產生藥害。
4.環境條件:環境條件中以溫度、濕度、光照影響最大。高溫強光易發生藥害,因為高溫可以加強藥劑的化學活性和代謝作用,有利于藥液侵入植物組織而易引起藥害。濕度過大時,施用一些藥劑也易產生藥害。在有風的天氣噴灑除草劑,易發生“飄移藥害”。
二、藥害癥狀
根據藥害發生的快慢和癥狀明顯程度,一般為急性藥害、慢性藥害和殘留藥害3種。
1.急性藥害:指在施藥后很快(幾小時或幾天內)就出現藥害癥狀。其特點是發生快,癥狀明顯,肉眼可見。一般表現為葉片上出現斑點焦灼、穿孔或失綠、黃化、畸形、變厚、卷葉甚至枯萎、脫落等癥狀;果實上出現斑點、畸形、變小、落果等癥狀;花上表現枯焦、落花、變色、腐爛、落蕾等癥狀;植株生長遲緩、矮化甚至全株枯死。
2.慢性藥害:指在用藥后并不很快出現癥狀的藥害。其特點是發生緩慢,有的癥狀不明顯,短時間內不易判斷。多在長時間內表現生長緩慢,發育不良,開花結果延遲,落果增多,產量降低,品質變劣。
3.殘留藥害:果樹噴藥時,有一半以上的農藥落在地面上,撒毒土或土施時藥劑基本上都留在土壤里。這些農藥有的分解較慢,在土壤中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影響果樹生長。其癥狀與慢性藥害類似。
三、補救措施
由于使用農藥不當而發生藥害,應根據產生藥害的具體原因和受害的程度,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盡量減輕藥害的程度。
1.灌水噴水:如發現早,應立即噴水沖洗受害植株,以稀釋和洗掉黏附于葉面和枝干上的農藥,降低樹體內的農藥含量。此項措施越早、越及時,效果越好。
2.噴藥中和:如藥害造成葉片白化時,可用粒狀的50%腐植酸鈉配成3000倍液進行葉片噴霧;或用同樣方法將50%腐植酸鈉配成5000倍液進行灌溉,3~5天后葉片會逐漸轉綠。若錯用或過量使用有機磷、菊酯類、氨基甲酯類等農藥造成藥害,可噴灑0.5%~1%的石灰水、洗衣粉液、肥皂水等,尤以噴灑碳酸氫銨等堿性化肥溶液為佳,不僅有解毒作用,而且可以起到根外追肥,促進生長發育的效果。
3.及時追肥:果樹遭受藥害后,生長受阻,長勢衰弱,必須及時追肥,以促進受害果樹盡快恢復長勢。
4.中耕松土:果樹受害后,要及時對園地進行中耕松土,并對根干進行人工培土,適當增施磷鉀肥,以改善土壤的通透性,促進根系發育,增強果實自身的恢復能力。
5.適量修剪:果樹受到藥害后,要及時適量地進行修剪,剪除枯枝,摘除枯葉,防止枯死部分蔓延或受病菌侵染而引起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