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伍禁忌
1、物理性配伍禁忌
物理性,即某些藥物配合在一起會發生物理變化,主要表現為藥物的外觀變化。
①分離現象:兩種液體藥物經混合后,很快又分解。油類或液狀石蠟與水混合,稍許靜置,分為兩層。這樣,在分次用藥時,就會造成劑量不準,使藥效降低或失去用藥的意義。
②析出現象:兩種液體藥物混合時,其中一種藥物析出沉淀或使藥液混濁,這不僅影響了藥效,同時也改變了其濃度。樟腦酒精和水混合時,由于溶媒濃度的改變而使樟腦析出,降低了濃度,影響藥效。
③潮解現象:含有結晶水的藥,如碳酸鈉與醋酸鋁共同研磨時,就會呈現潮解現象。這是由于析出結晶水而失去了藥效。
④液化現象:兩種固體藥物混合研磨時,由于形成低熔點混合物,熔點下降,由固態變成液態。水合氯醛與樟腦共同研磨時,形成了低熔點的低熔混合物(熔點為-60℃),產生液化現象,由固態結晶變成油狀液體,影響藥效。
2、化學性配伍禁忌
某些藥物配合會發生化學變化,不但改變了藥物的性狀使療效減弱,甚至發生爆炸。
①沉淀現象:沉淀現象是常見的一種化學性配伍禁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液體藥物配合在一起時,由于發生化學變化,生成沉淀。如氯化鈣遇碳酸氫鈉形成難溶性的碳酸鈣沉淀;鞣酸類和重金屬也能發生沉淀。
②產氣現象:藥物在配制過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氣體,沖開瓶塞,使藥物噴出,藥效改變,甚至使容器發生爆炸。例如碳酸氫鈉與酸類或酸性鹽類配合時,其中和作用產生氣體,改變了藥物的化學性。
③變色現象:易引起變色的有亞硝酸鹽類、堿類和高鐵鹽類。如碘及其制劑與鞣酸混合會發生脫色;與含淀粉類藥物配合,呈藍色。
④燃燒或爆炸現象:多由強氧化劑與還原劑配合所引起。如高錳酸鉀、氯酸鉀與鞣酸混合研磨將爆炸;高錳酸鉀與甘油混合時易燃燒。可使藥物失效。
二、避免措施
藥物的配伍禁忌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熟悉藥物的藥理作用及其物理、化學性質,完全可以避免發生:
1、改變劑型:乳酸鈣和碳酸氫鈉,若加水制成液劑時,則產生碳酸鈣沉淀;如改成散劑便可避免配伍禁忌的發生。
2、改變混合順序:如碳酸氫鈉和復方龍膽酊先混合,再加水,則碳酸氫鈉不能完全溶解而出現沉淀;如將碳酸氫鈉先用適量水溶解,然后再加復方龍膽酊,不僅不發生沉淀,同時還可充分發揮藥效。
3、添加第三種成分:就是在配合成分中加一些無害的或不影響藥效的第三種成分,如增溶劑、助溶劑、穩定劑或稀釋劑等。
4、調換成分:就是采用作用相同的藥物或制劑代替處方中的某一種成分,如硝酸鉍6克,硝酸氫鈉3克,薄荷水60毫升,配成溶液,結果由于硝酸鉍在水中緩緩水解生成硝酸,而硝酸遇碳酸氫鈉生成二氧化碳;如改成堿式如碳酸鉍,就可避免產生二氧化碳。
5、增加溶媒:如水楊酸鈉與碳酸氫鈉各20克溶于60毫升水中,不能全部溶解;但如將溶液量增加1倍,則可制成清澈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