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與廣大養魚戶交往中,發現都知道“無病先防,有病早治”的重要性,但在實踐中,常出現“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的結果,部分養魚戶對魚病預防非常積極,用藥成本高,但病害嚴重,甚至翻池,而另一部分養魚戶,看似懶散,很少用藥,而魚的發病率低,產量高。這是表象,對兩部分養殖戶進行對比分析,對魚病預防原則中“無病先防”的理解上有很大不同,在防病操作上的也有很大差異,導致了兩種不同的結果。
一、對消滅病原體的理解上不同
部分養魚戶不論魚的健康情況怎樣,從清明節前后開始,對魚體定期喂藥,對魚池定期殺蟲殺菌,使用藥物劑量也大,另一部分養殖戶,對魚情水情細致觀察,發現問題后采取相應措施,合理使用藥物的品類與劑量。
前者盲目的殺蟲殺菌,盲目的使用藥物,常帶來嚴重的后果,魚不發病則已,一旦發病,蟲體和細菌的耐藥性強,治療難度大,只有依靠更換藥物品類,加大藥物劑量,延長用藥時間等措施來彌補,這樣一來易產生藥害,藥物對魚體的損害,藥物對水質的破壞,造成惡性循環,最嚴重的后果是,魚不是病死的,而是藥害而死;魚池翻塘,不是耗氧量太大造成的,而是藻類被殺死,光合作用缺乏浮游植物,水體造氧能力不足造成的。
前者是“無病吃藥,有病難治”。但后者,常在投餌機前對魚體的體表或魚的吃食情況仔細觀察,或用撒網捕起活魚進行肉眼或用顯微鏡觀察,魚不吃食,或魚有少量死亡,魚體表發紅,掉鱗,是寄生蟲造成的還是水質造成的,寄生蟲的種類和數量怎樣,有沒有必要殺蟲,仔細分析后,采取對癥防治措施,防治效果好,用藥成本低。
二、對“濫用藥物”危害的認識不同。
濫用藥物,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只要是表面上能提高養殖效益的藥物都用,除殺蟲劑抗生素外,個別養殖戶自己添加所謂促生長類藥物;二是盲目加大用藥劑量,錯誤地認為,“郎中郎中,不狼不中”(湖北方言,意思是用藥不狠,就沒效果)。濫用藥物危害很大,先不說對環境,對人體的間接危害,對魚體也會造成直接危害。
一是藥物的毒害作用,是藥三分毒,過度使用抗生素,會加重魚的肝腎負擔,毒害腎臟等;
二是病原體的耐藥性加強,治療越來越難;
三是引發一些新病難病,死亡率大,舉例來說,有的養殖戶,自己添加喹乙醇喂魚,結果魚體發紅掉鱗不耐運輸,魚發病時肚子大,治愈率低。
因此,養魚不能過度依賴藥物,養好水,進行綜合防治才是上策。
三、對“養魚先養水”的理解上不同。
部分養殖戶過分強調,對水體本身的調節管理,而忽視了對池塘底質的改善。池塘底質直接影響著水質,底質的土壤種類,酸堿度,營養鹽類,有毒有害物質,病毒細菌,淤泥厚度等,直接影響水體相應的各項指標。
比方說淤泥少的沙土池,往往會出現水質瘦,肥效短,水質不穩定等情況;有的池塘長年施用糞肥,或多年沒有清淤,底質淤泥厚,有毒有害物質多,魚發病率高,水質怎么調,都很肥,特別是在高溫季節,易發生翻塘現象,或是水肥藻相不好而致白鰱不長。
而另一部分養殖戶,則非常重視池塘底質的管理,在干塘冬季,用機械清除過多淤泥,保證池塘的水深,保持20-30厘米的淤泥厚度,對池塘進行曝曬,冷凍,或用生石灰等藥物,殺滅病原體,改善底質通氣性,這樣日常的水質管理較為容易,魚的成活率也高。
四、對魚病綜合預防觀念上的差異。
尤其是提高魚體免疫力方面的理解不同。在喂養中,部分養殖戶認為魚吃飽,生長快,魚的抵抗力就強,特別是在魚價上漲的年度或季節,養殖戶感到有利可圖,加大投飼量,促使魚體快速增長,結果往往事與愿違。魚類過飽攝食,必然會出現以下幾大不利之處,
一是,魚體表面上生長速度快,但抗病力卻下降,患肝膽綜合癥;
二是,部分飼料沒能完全消化,餌料消化利用率低,飼料成本高;
三是魚排出的糞便對池塘污染大,水質過肥,易發生細菌性傳染病。
鮰魚,草魚,青魚等魚類在二齡魚種階段,一旦因投飼過量而發病,帶來的魚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極高,有的近乎滅頂之災。另一部分養殖戶,則堅持科學投飼,不論魚價漲跌,魚的投喂量控制在七八成飽,立秋之前,二齡草魚等的投喂率控制在2-3%之間。
正確認識到養魚中疾病防治的誤區,重點是要采取綜合防治,健康養殖。
一是正確用藥,包括對癥下藥,計算好用量,避免濫用藥物。
二是,在“養水”方面,改良底質與調節水質并重。
三是,控制好投飼量,避免過量投喂。
四是,選擇好的飼料品牌,很多用戶反映,匯海飼料養魚,魚體鱗片緊密,發病率低,耐長途運輸。
另外,還可改變放養模式,如主養草魚,改為主養鳊魚;放一齡草魚種改為放二齡魚種等。對于水源不便,老化池塘,可改變生產方式,養魚可改為種蓮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