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殺藻藥物:所有的殺藻藥物在缺氧狀態下均不能使用,還則會加速泛塘。
2、菊脂類殺蟲劑:菊脂類殺蟲劑在水質清瘦、水溫低時(特別是20℃以下),對鰱、鳙、鯽的毒性大;如沿池塘邊潑灑或稀釋倍數較低時,會造成鯽魚或鰱魚死亡。蝦蟹類禁用。菊脂類或有機磷藥物:除生物菊脂外,其余種類不得用于甲殼類動物。
3、含氯、溴消毒劑:當水溫高于25℃時,按正常用量將含氯、溴消毒劑用于河蟹,會造成死亡(在室內做試驗則可能不會死),死亡概率為20~30%。在水質肥沃時使用會導致缺氧泛塘。
4、殺蟲劑(敵百蟲除外)或硫酸銅:當池塘水深大于2米,如按面積及水深計算用藥量,并一次性使用時,會造成魚類死亡,死亡概率為10%左右。早春、特別是北方地區,魚體較弱,按正常用藥量用藥,會發生魚類死亡,特別是鯉魚的死亡率會達到5~10%,且一旦造成死亡,將會造成較大損失。
5、敵百蟲:蝦蟹、淡水白鯧、鱖魚禁用;加州鱸、烏鱧、鯰魚、胡子鯰、大口鯰、斑點叉尾鮰、虹鱒、海水章魚、寶石鱸慎用。
6、阿維菌素溶液:按正常用藥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釋倍數較低時使用,或潑灑不均勻,會造成鰱和鯽魚的死亡。海水貝類在潑灑不均勻時,易導致死亡。內服時,無鱗魚或烏鱧會出現強烈的毒性。阿維力素、伊維菌素:內服時,無鱗魚或烏鱧會出現強烈的毒性。
7、內服殺蟲劑:早春,如按體重計算用藥量,會造成吃食性魚類的死亡,概率為10~20%。
8、外用殺蟲劑:當水質惡化或缺氧時,應禁止使用外用消毒劑、殺蟲劑。施藥后48小時內,應加強對施藥對象的觀察,防止造成繼發性水體缺氧。
9、辛硫磷:對淡水白鯧、鯛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鯰、黃顙等無磷魚。
10、碘制劑、季銨鹽制劑:對冷水魚類如大菱鲆等有傷害,并可能致死。
11、一水硫酸鋅:用于海水貝類時應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別注意使用后缺氧。
12、代森銨和代森錳鋅:不可用于鱖魚。用后易導致缺氧,使用后應注意增氧。
13、維生素C:不能和重金屬、氧化性物質同時使用。
14、硫酸銅、硫酸亞鐵:貝類禁用,用后注意增氧,瘦水池塘、魚苗塘適當減量使用;30日齡內的蝦苗禁用。廣東魴、鱘、烏鱧、寶石鱸慎用。
15、硫酸乙酰苯胺:用后注意增氧,珍珠、蚌類等軟體動物禁用;放苗前要試水;魚苗及蝦蟹慎用。
16、硫酸銅:不能與生石灰同時使用,當水溫高于30℃時,硫酸銅的毒性增加,硫酸銅的使用劑量不得超過300克/畝×米水深,否則可能會造成魚類中毒泛塘。爛鰓病、鰓霉病不能使用。鱖魚禁用。
17、高錳酸鉀:斑點叉尾魚回、大口鯰慎用。
18、陽離子表面活性消毒劑:若用于軟體動物,輕者會影響生長,重者會造成死亡。海參不得使用。
19、鹽酸氯苯胍:若做藥餌拌得不均勻,會造成魚類中毒死亡,特別是鯽魚。
20、季銨鹽碘:瘦水塘慎用。
21、海因類:含溴制劑有效成份大于20%的,在水溫超過32℃時,若水體內3天累計用量超過200克/畝×米,會造成脫殼期甲殼動物死亡。
22、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魚會發生死亡;淡水白鯧、斑點叉尾鮰敏感;各種貝類敏感。無鱗魚慎用。
23、鱖魚過敏藥:鱖魚對敵百蟲、孔雀石綠、硝酸亞汞十分敏感,按常規用藥,往往會導致全池死魚。因此,在鱖魚池中不宜使用這些藥物。
24、青蝦過敏藥:青蝦對二二三乳劑、甲胺磷、呋喃丹、殺蟲菊脂、敵百蟲等較為敏感,應禁止使用,特別是敵殺死更為敏感,不能使用。
25、羅氏沼蝦過敏藥:羅氏沼蝦對敵百蟲特別敏感、,應禁止使用;控制使用下列藥物:漂白粉0.1g/m3以下、硫酸銅0.7g/m3以下、生石灰250.1g/m3以下。
26、碘制劑、季銨鹽制劑:對冷水魚如大菱鲆等有傷害,并可能致死。
27、水質因素:當水質惡化或缺氧時,應禁止使用外用消毒劑、殺蟲劑。施藥后48小時,應加強對施藥對象的養殖水體觀察,防止造成繼發性水體缺氧。
28、大黃流浸膏:易燃品,使用后注意增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