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部分潑灑 只有全池均勻潑灑,不留死角,使整個蟹池池水同時達到殺滅病蟲害的藥物濃度,才能起到理想的效果而不至于殺滅不徹底,造成舊病復發。
不宜在下風處潑藥 在下風處潑藥不利于藥物均勻擴散全池,而應從上風處潑灑蟹藥。將藥物充分溶解后,適當地加以稀釋,再均勻地潑灑于蟹池,從上風處向下風處全池潑灑。
不宜缺氧時潑藥 在蟹池缺氧時潑藥,會加重病情,引起蟹的大批死亡(增氧藥物除外)。
陰雨連綿和天氣突變時不宜潑藥 陰雨連綿、氣壓低或氣溫驟變突降暴雨,都會使池水缺氧和引起水質驟變,這時不宜潑灑藥物,否則蟹會缺氧甚至大批死亡。潑藥應選擇晴天、天氣涼爽時進行。
不宜清晨潑藥 池塘中的溶氧經過蟹類等水生生物一夜的消耗,含量已非常低。若清晨潑藥易使蟹缺氧上岸。潑灑蟹藥最適宜的時間是在傍晚之前。
不宜投餌前潑藥 投餌前潑藥會影響蟹的正常吃食,所以應在蟹吃食后進行。
不宜潑未溶解的藥物 如未溶解的生石灰、漂白粉顆粒常被蟹等誤食而導致死亡。藥物應充分溶解后方可向蟹池潑灑,對部分無法溶解的顆粒要清除。
不宜過量用藥 過量潑藥常造成死亡事故和污染水質,用量應嚴格按要求進行,不可隨意增加。
失效藥物不宜使用 使用失效藥物不可能收到理想效果。選藥時應注意在有效期內,另外還可用肉眼觀察判斷,如生石灰為塊狀、漂白粉不結塊或顆粒為有效;硫酸銅呈綠色結晶為有效,而呈鐵銹狀即為失效。
藥物不宜隨意混用 混用蟹藥應有科學性,不能亂搭配,必須注意混用后要能提高藥效或各自能消滅不同類的病蟲害。另外,藥物混用后對蟹不能產生藥害和藥效相抵消。常見藥中不能混用的有:漂白粉與生石灰、硫酸銅與生石灰、敵百蟲與生石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