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害防治是水產養殖中的關鍵環節,合理用藥、科學防治是提高水產養殖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當前,水產病害呈多樣性和多發性趨勢,養殖戶在病害防治上常因缺乏認識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發病后用藥
水產動物因其生長生活的特定環境,在發病初期癥狀往往不太明顯,若加上巡塘工作粗枝大葉就更難察覺,待發現癥狀時,病魚常已很少攝食或停止攝食,此時再用藥雖能起到亡羊補牢的作用,但已錯過了最佳時機,且已有損失已經無法挽回。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無病先防、防治結合。
盲目仿照他人,人防我防
許多養殖戶雖然認識到預防的重要性,但不知道用什么防、什么時候防、應該怎樣防。尤其是一些剛剛從事水產養殖的農民,由于缺乏經驗,往往盲目地仿照周邊其他人的做法。水產動物發病都有一定的規律性和周期性,應該根據這些病害發生特點,有針對性地預防。盲目仿照會適得其反、事倍功半。
痛醫頭、腳痛醫腳
水環境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生態系統,水產品的病害發生是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而病害預防的根本作用機理是改善水環境,抑制病原體,提高魚體抗病能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正確的做法是必須針對各類致病因子,采取綜合措施,進行綜合預防。包括徹底清塘、魚種消毒、定期注水和施用生石灰、科學施肥與投餌、定期內服外治等。
長期使用同種類藥物
養殖戶在病害防治過程中常會出現這樣的困惑:同一種病害使用同一種藥,為什么這一次和上一次的效果卻大不相同?究其原因在于水體中如長期使用同一種和同一類藥防病治病,就會使各種致病菌和寄生蟲產生抗藥性,從而降低用藥效果。因此最好做到各種有效藥物輪換使用和混合使用。但要注意混合使用的藥物應無化學反應。如酸性藥物和堿性藥物不能混合使用。
隨意添加用藥量
在病害防治過程中,養殖戶為提高藥效,使之“立竿見影”,常采取增加藥物劑量的辦法。其實這種辦法有百害而無一利。要知道,各種藥物的使用劑量都是經多次試驗研究的結果,而不是隨意的,按照此劑量用藥完全可以有效地防治病害,且副作用小。如過量使用,則不但加大了成本,而且有可能造成藥害,同時容易增強抗藥性,給下次用藥帶來困難。因此要適量用藥。
病未愈就停藥
許多養殖戶在經過用藥但病情沒有明顯好轉或治愈的情況下,便認為藥沒有作用,為省藥錢而擅自停藥,“聽天有命”,結果造成更大損失。水產動物病害的發生是一個動態延續過程,必須經過發生期——平臺期——高峰期——下降期——愈合期這樣一個過程。藥物的作用只是加速了這一過程的進行,而不是改變了這個規律。沒有一種藥能做到“藥到病除”。因此,正確的方法是等到病情完全治愈并經鞏固后再停藥。
不分時間、天氣隨時用藥
發生水產病害后,養殖戶往往比較著急,購回藥物后便不分時間不分天氣立即使用,認為早用早好。結果常常是“欲速而不達”。這是因為水產藥物尤其是全池潑灑藥物的使用效果與水溫、溶氧、光照等都有密切的關系,水溫高、溶氧豐富、光照強,可以加快藥物生效速度和提高藥效,減輕用藥副作用,反之則起不到應有效果。因此正確的用藥時間應該在晴天午后進行。
使用金屬容器貯藥物
養殖戶為圖方便,常使用金屬容器貯藥物,其實這種做法很不科學。因為水產藥物大部分是化學合成物,其化學性質不太穩定,很容易與金屬物質發生化學反應,造成其成分和性質發生變化。因此貯存藥物應選用陶瓷、木材、塑料等非金屬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