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防治魚病過程中,常常發生效果不佳,甚至出現魚病更嚴重導致死亡的現象,這是為什么呢?究其原因,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藥物失效防治魚病用的藥,特別是漂白粉易受潮失效,故漂白粉要用干燥粉末,生石灰要用塊灰。平時藥物要按規定妥善保管,并在保質期內使用。
拮抗作用當兩種以上性質不同的漁藥混用時,藥物間會產生反應,降低效果。例如,敵百蟲遇堿即分解,不能與生石灰等堿性物質混用。
水質過肥有些藥物如硫酸銅,按常規用量使用時,會與水質中的豐富有機物或礦物質等發生反應而被消耗,降低防治效果。
溫度有些藥物的藥效受溫度的影響很大,在不同溫度藥效差別很大,如硫酸銅在高溫時毒性特別強(溶解水溫時不能超過60℃)。
抗藥性導致魚病的蟲、菌對長期藥物的襲擊產生抗藥反應,尤其是同一種藥物如果反復使用,抗藥性增強更明顯。輪換用藥是解決抗藥性簡單而又有效的辦法。
用藥量不足計算水體體積不準和稱藥量不夠,這種現象全池潑灑時常出現,因為藥量不足,池水達不到一定藥物濃度,防治效果不佳。所以不規則魚池體積測量計算一定要準確。
溶解不完全潑灑藥物前要按要求用開水、溫水或冷水充分溶解,潑灑的藥物不能有顆粒或塊狀,以防藥物沒有充分溶解,水體依然達不到規定濃度,或藥物顆粒被魚誤食而致死。如生石灰要化漿潑灑,漂白粉不宜干灑。溶解藥要注意水溫,如溶解硫酸銅水溫不能超過60℃,溶解殺蟲中草藥要求溫度在60℃~100℃。
潑灑不均勻防治魚病時藥物遍灑要均勻,尤其是邊角容易被疏忽,造成用藥不到的區域殺菌、殺蟲不徹底,使魚病復發。
沒有對癥下藥盲目投藥而不對癥下藥是防治魚病的大忌。這樣既達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又造成經濟浪費,甚至還會起副作用。
用藥療程不足有的魚病一個療程并不一定能達到滿意的效果,而要使用二個或三個甚至更多療程,這要看病情的嚴重性和病情的長短。如果療程不足,殺滅病蟲害不徹底,就會出現治愈率低或該病再復發的現象。
用藥過量與用藥不足相反,用藥量過多,超出魚類忍受限度,反而會造成大量死亡。
魚類本身患不易治愈的疾病有些魚病,如草魚出血病,一旦發生,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藥物,采用常規藥物治療也不能收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因此,這類魚病更要以預防為主。如孢子蟲,到形成泡囊時,用藥很難奏效。用錯藥例如,用硫酸銅或硫酸銅和硫酸亞鐵合劑治療小瓜蟲病,魚病不僅不會減輕,反而會使蟲體形成孢囊,增強蟲體的抵抗力,魚病會更嚴重。
藥物失效防治魚病用的藥,特別是漂白粉易受潮失效,故漂白粉要用干燥粉末,生石灰要用塊灰。平時藥物要按規定妥善保管,并在保質期內使用。
拮抗作用當兩種以上性質不同的漁藥混用時,藥物間會產生反應,降低效果。例如,敵百蟲遇堿即分解,不能與生石灰等堿性物質混用。
水質過肥有些藥物如硫酸銅,按常規用量使用時,會與水質中的豐富有機物或礦物質等發生反應而被消耗,降低防治效果。
溫度有些藥物的藥效受溫度的影響很大,在不同溫度藥效差別很大,如硫酸銅在高溫時毒性特別強(溶解水溫時不能超過60℃)。
抗藥性導致魚病的蟲、菌對長期藥物的襲擊產生抗藥反應,尤其是同一種藥物如果反復使用,抗藥性增強更明顯。輪換用藥是解決抗藥性簡單而又有效的辦法。
用藥量不足計算水體體積不準和稱藥量不夠,這種現象全池潑灑時常出現,因為藥量不足,池水達不到一定藥物濃度,防治效果不佳。所以不規則魚池體積測量計算一定要準確。
溶解不完全潑灑藥物前要按要求用開水、溫水或冷水充分溶解,潑灑的藥物不能有顆粒或塊狀,以防藥物沒有充分溶解,水體依然達不到規定濃度,或藥物顆粒被魚誤食而致死。如生石灰要化漿潑灑,漂白粉不宜干灑。溶解藥要注意水溫,如溶解硫酸銅水溫不能超過60℃,溶解殺蟲中草藥要求溫度在60℃~100℃。
潑灑不均勻防治魚病時藥物遍灑要均勻,尤其是邊角容易被疏忽,造成用藥不到的區域殺菌、殺蟲不徹底,使魚病復發。
沒有對癥下藥盲目投藥而不對癥下藥是防治魚病的大忌。這樣既達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又造成經濟浪費,甚至還會起副作用。
用藥療程不足有的魚病一個療程并不一定能達到滿意的效果,而要使用二個或三個甚至更多療程,這要看病情的嚴重性和病情的長短。如果療程不足,殺滅病蟲害不徹底,就會出現治愈率低或該病再復發的現象。
用藥過量與用藥不足相反,用藥量過多,超出魚類忍受限度,反而會造成大量死亡。
魚類本身患不易治愈的疾病有些魚病,如草魚出血病,一旦發生,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藥物,采用常規藥物治療也不能收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因此,這類魚病更要以預防為主。如孢子蟲,到形成泡囊時,用藥很難奏效。用錯藥例如,用硫酸銅或硫酸銅和硫酸亞鐵合劑治療小瓜蟲病,魚病不僅不會減輕,反而會使蟲體形成孢囊,增強蟲體的抵抗力,魚病會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