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生產的實踐證明,雛雞到10周齡時再進行重新組群好。為什么呢?據內分泌學者研究分析,雛雞在10周齡以前,其血液中促腎上腺皮質素和腎上腺皮質素的含量變化不大,但過了10周齡就會岀現穩定性差異。從這時起,雞群中個體之間為確定群中等級地位,常發生劇烈格斗,以確定個體地位(即個體之間的從屬關系)。只有這種關系建立后,群中才能有良好的氣氛和諧調關系。而在發生格斗的同時,就會引起啄羽囊、啄尾羽、啄肛等惡癖。并有相當一部分雞會受到相互啄傷。特別是體弱、性情溫馴和膽小的雛雞受啄更為嚴重。因互啄造成的死亡和被迫淘汰雞只,有時可占到雞群的20%左右,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那么,怎樣才能減輕和避免這種現象和減少損失呢?除注意在其日糧中添加適量石膏、硫和保羽靈外,最好在其10周齡時再重新進行一次組群。把強壯、膽大、性情惡暴、體質相近的雞組合成一群;并在飼喂和管理上對弱小新雞群進行特殊照顧。這樣,不但能減少或杜絕互啄惡癖的發生,而且還有利于弱雞只的生長發育,提高成活率,為養雞獲得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