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病未能早治。由于受到養殖和防疫條件的限制,禽群發病在所難免。然而,在禽群發病后,大多數養戶都不能在第一發病期給予治療。如當禽群精神稍差,大便有些不正常,吃料較慢時他們還不知到禽群發了病,不進行投藥。等到禽群出現了死禽,而且死亡不斷增加,食欲大減時才知到禽群染病了。此時用藥,為時晚矣,療效當然不好。
二、混合感染,單純用藥。禽群發病,由于體質差,抵抗力下降,往往不單感染一種病,很多時候,幾種病并發。如法氏囊炎與雞新城疫并發,大腸桿菌病與支原體病并發等等。但養戶一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知其三其四……幾種病混合感染,他們往往只用治療一種病的藥進行治療。多種疫病,單治其一,不言自明,禽群的病是難以治好的。
三、無的放矢,濫用藥物。禽群發病引起死亡,造成了經濟損失,養戶心急如焚,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病因未明就亂投藥。亂投藥的結果,不但不能把病治好,還因為禽群得不到及時準確的對癥治療,會使病情加重,死亡增加,損失更大。如凡雞有咳嗽,就用泰樂菌素等藥物,凡雞拉稀就用恩諾沙星等藥物,都是濫用藥物的表現。事實上,雞咳嗽現象不但支原體病有,喉氣管炎,支氣管炎,新城疫和禽流感等病也有;禽的拉稀,不但沙門氏桿菌病有,大腸桿菌病和各種病毒感染也有。在這種情況下,不分青紅皂白用藥,也勢必收不到好的治療效果。
四、治病心切,過分加大藥量。事物發展有一個過程,禽病從開始治療到治愈也必須有一個過程。治病的藥物不管口服或注射,作用于病原體直至抑制殺滅它必須要有一定的時間。這個過程稱療程。一個療程一般三至五天。而少數養戶企圖通過加大藥量喂服一餐或注射一次就藥到病除,這是不切合實際的想法和做法。這樣做的結果,不但一次性不能把病治好,還會因為藥量過大給禽群人為增加了藥的毒副作用。這種做法實不可取。
五、只攻不守,不鞏固療效。有不少養戶為了節約用藥成本,用了一兩天藥,禽群病情有所好轉了,就立即停止用藥。結果,過了幾天病情又加重了,死禽反而增加了,這就是不鞏固療效,導致病情反復和加重的結果。病情反復后,要將病治愈難度更大,因為重復用藥往往產生抗藥性。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病基本治愈后再繼續用藥一個療程,直至完全康復。
六、療效誤判。這也是在少數養戶當中經常發生的事情。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不懂得藥物的作用是要有一個時間過程的。在用藥正確的情況下,用藥后一天半天,發現禽只還繼續死亡或死亡增加,就片面認為所用藥無效;其二,當原來的用藥正在起效而未從根本上好轉時急于求愈改用他藥。結果一用就“靈”,誤認為他改用得很對,后來的用藥很靈。療效誤判對養戶十分不利,勢必給日后治療同種疫病帶來用藥錯誤,人為造成經濟損失。
七、惜本誤醫。少數養戶在購藥時斤斤計較“成本”,認為藥越平越合算,貴藥會增加成本投入,到時會使禽群賺錢少。這種想法是十分錯誤的。說得確切一點,他們計的并不是成本,而是價格。事實上,無效或效差的藥才是最貴的藥,療效高的藥表面雖然顯得貴些,但比無效或效差的藥實在平多了。我們在計算藥費支出的同時,最好計一計療效差死禽增加的損失和病治不好禽不長大(或不產蛋)白耗飼料的冤枉開支以及再次投藥的多重藥費。養禽的成本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成本不僅僅是藥費。治療禽病時,如果我們舍質求廉,定會貽誤治療,不可能取得滿意的效果,到頭來聰明反被聰明誤。
鑒于上述存在問題,希望廣大養戶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最大限度地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把經濟損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更加有效地提高養殖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