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ran Carrol在愛爾蘭養豬生產者會議上指出,種豬群要有即定的母豬淘汰方法,其各產次母豬的比例要保持穩定,1-8產母豬的理想比例應大約分別為17%、16%、15%、14%、13%、11%、10%和低于4%。如果有足夠的未配種小母豬,就要遵循幾項通用的原則,以決定斷奶時是否要淘汰某些母豬。 首先要淘汰連續兩個產次產仔少的母豬,但初次配種體重太輕,妊娠期過度喂飼,哺乳期失重過多,斷奶體況差等母豬不應包括在內。 其次應淘汰那些就連用激素處理都不發情的母豬。母豬在斷奶后最多應觀察18天,激素處理后應觀察7天。如果這些母豬到下個發情期仍配不上種,則應淘汰,因為這種母豬的產仔率一般低于50%。 再次是要淘汰已產6-7窩仔的母豬,因為它們已開始出現的問題通常是:窩產活仔數少(主要是因為死胎數增加),其仔豬大小不均,較弱小仔豬易怕冷,乳房病例較多,身體笨拙,容易壓死仔豬等。 為減少運動失調問題,應在選擇或購買母豬時注意四肢情況,在圈舍內使用優質地板,不把母豬養得體重太大,但盡管如此肢蹄病仍時有發生,母豬因健康狀況不佳,例如有傳染性陰道炎,也免不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