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分種豬品系不太科學,養戶引種還要看公司與數據。
相同國籍種豬,不同公司差別大
以未來3000萬頭能繁母豬存欄計,按照正常繁殖效率,全國會有100萬頭的純種豬市場空間,按每年淘汰30%計算,那么每年需要更換的二元雜母豬將接近1000萬頭。國內種豬市場是一個龐大的市場。
養殖戶談起各自的種豬,總是會自然地說起美系、丹系、加系、法系等等。各國種豬在中國市場的日漸走俏不僅是因為本身具有的生長繁殖肉質等各方面性狀,還有一個差異化競爭的需要。養殖戶想當然地把不同品系的豬跟相應性能聯系起來,但實際上即使同一個國家來的豬,由于不同公司、不同育種體系,特點也可能千差萬別。
以國籍分類種豬是行業習慣
加拿大種豬出口商協會駐華首席代表胡松則認為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當時國內8成還是本地豬或內三元,加拿大國際開發署(CIDA)與中國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共同實施了一個 “中加瘦肉型豬項目”。從加拿大進口了三批種豬給以上三個示范豬場,但是在以后的技術推廣過程中,項目沒有刻意宣傳加拿大的種豬公司或種豬場。因此,當時行業內只是籠統地把加拿大種豬叫做加系,算是這類稱呼的最早由來。
在上世紀90年代,各個國家種豬公司都并不為中國生豬行業所知。出于各種原因,中國的種豬企業沒有特別宣傳原種豬的來源企業。因此,養殖群體也只好用國家來區分產品。
胡松還指出采用國家來區分產品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中國客戶購買種豬在國內進行擴繁銷售的時候,大多數沒有提供完整數據,客戶一般只有根據體形外貌和有限的技術參數來鑒別種豬質量好壞,實屬無奈之舉。
“按照國家劃分品系只是中國特色的市場行為。所謂按照國家來劃分品系的好處僅僅限于市場混亂的時候,對少數擅長市場營銷和炒作的企業來說,是個魚目混珠的好機會,因為可以不用投入太多技術研發成本就”搭便車“享受國家或區域品牌形象的利益。”
唯“國籍論”容易造成誤會
對于如今養殖戶買種豬“唯國家”而論的習慣,不少行業人士并不認同。浙江大學傅衍教授舉例解釋道,美國不同育種公司之間的育種方向也是不同的,所以用簡單的“美系”來代替從美國來的種豬就有些籠統了,但是像丹麥的丹育,是全國性的聯合育種,是丹麥唯一的種豬育種機構,所以用“丹系”來表述從丹麥來的種豬是可以的。
而像“新丹系”這類品系外的品系,卻是由個別企業圍繞品牌創立的,屬于“國籍分類法”下面的一個分支, “所謂什么系代表的是來自哪個國家哪個區域,新丹系不能取代丹系獨立存在,它是一個品牌,我們公司于2011年注冊了新丹系這一品牌。”該品牌注冊方——肇慶市益信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燦文介紹。
傅衍指出單純以國家來區分品系可能會讓人對國外的育種機構產生誤區,所謂官方不代表某國的品系。比如美國的“國家種豬登記協會(NSR)”,名稱上看似乎是官方機構,但其實與官方無任何關系,完全是一種民間松散的合作機構, “中小種豬場加入NSR并無特別的門檻,NSR機構下的種豬在美國只占5%左右,但國內可能把它當成國家機構,給予更多的信任,近年來從美國進口的種豬很多都來自NSR。”
“區別在于育種企業之間的差別,比如有些公司的種豬窩產仔數比其他要高1—1.8頭每窩,有些就上市時間更短一些。”加拿大加裕公司的Lorne Tannas 博士此前曾提出,加系和美系更多的是中國對于種豬的劃分,自己養過加拿大和美國的種豬,從種豬的本質上來說沒有很大的區別,相同的品種,相同的遺傳性狀。
種豬細分需要可靠數據
湛江廣墾沃爾多原種豬有限公司總經理黃如渠就認為同一品系內部不同公司選育的指數存在一定的差異如美國種豬企業中華多農場(Waldo Farms Lfn)是以杜洛克聞名,是全美最大的杜洛克豬原種場,突出特點就是大體型、生長速度特別快,該場最好的杜洛克公豬達100 千克體重只需108 天。而華特希爾(Whiteshire Hamroc )豬場是美國最大最優秀的大白豬育種場,該場培育的母系大白豬、母系長白豬貌不驚人,沒有所謂的“雙脊”或肥臀,但胸腹飽滿,體軀修長,具有較好的繁殖性能,其產活仔數竟達12—14頭。
另一方面,未來種豬的品系會有個更多精細的區分。以目前在中國市場占比最大的美系血緣種豬群,經過多年馴化,不同國內種豬公司之間也呈現出一定的群體差異性。
胡松建議今后的種豬分類應該以育種公司品牌和數據來劃分,在同一育種體系中可以按照育種指數來區分不同等級。由于國外豬場的數據比較完整而且真實可靠,所以容易比較差異。但中國市場上缺少高質量的數據,所以對育種和生產的改進帶來很大難度。也有觀點認為種源公司繁多,區分起來未必方便。
對于養戶來說,更有針對性的選好種豬,才能進行更精細化的飼養管理。比如丹育公司的種豬就要求后備母豬(50kg-配種短期優飼前)的日增重要控制在700克,所以需要提供相對低的氨基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