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考慮聯合應用抗菌藥。一、病因不明、病情危急的嚴重感染或敗血癥。二、單一抗菌藥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或混合感染。三、容易出現耐藥性的細菌感染或需長期用藥的疾病,為防止耐藥菌的出現。四、對某些抗菌藥不容易滲入的感染病灶。
目前將抗菌藥物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繁殖期殺菌藥如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第二類是靜止期殺菌藥如氨基苷類、多黏菌素類,第三類是速效抑菌藥如四環素類、氯霉素類與大環內酯類,第四類是慢效抑菌藥如磺胺類。第一類與第二類聯用可獲得協同作用,第二類與第三類聯用可獲得協同作用或相加作用,第三類與第四類聯用一般可獲得相加作用,第四類對第一類的作用一般無重大影響,第三類對第一類的作用有明顯的減弱作用。根據需要,同一類的抗菌藥也可以考慮合用,如鏈霉素和多黏菌素,但作用機理或方式相同的不宜合用,以免增強毒性,特別是氨基糖苷類之間是不能合用的。
目前將抗菌藥物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繁殖期殺菌藥如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第二類是靜止期殺菌藥如氨基苷類、多黏菌素類,第三類是速效抑菌藥如四環素類、氯霉素類與大環內酯類,第四類是慢效抑菌藥如磺胺類。第一類與第二類聯用可獲得協同作用,第二類與第三類聯用可獲得協同作用或相加作用,第三類與第四類聯用一般可獲得相加作用,第四類對第一類的作用一般無重大影響,第三類對第一類的作用有明顯的減弱作用。根據需要,同一類的抗菌藥也可以考慮合用,如鏈霉素和多黏菌素,但作用機理或方式相同的不宜合用,以免增強毒性,特別是氨基糖苷類之間是不能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