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本的選擇:育種豬場要從核心群母豬與優秀公豬的后代中挑選,商品豬場也必須是血統清楚的優秀公母豬的后代。種公豬要生長發育良好,飼料報酬高,胴體瘦肉率高,無遺傳隱患;種母豬要產仔多,哺乳力強,母性好,且產仔兩窩以上,窩產豬頭數多,初生體重大。
二、后備母豬出生季節的選擇:選留后備母豬一般多在春季,因為春季氣候溫和,陽光充足,青飼料容易解決,好飼養,到當年8―9月份體重、月齡均可達到配種的要求,體況、體質和生理機能均已成熟,能準時參加配種。
三、后備母豬個體的選擇:仔豬生下地后,從哺乳期開始注意挑選初生重、生長發育好,增重快,體質強壯,斷奶體重大,有效乳頭不少于14只,并且排列整齊均勻,無瞎乳頭,外形無重大缺陷的小母豬。其選留頭數應是選留豬的2.5―3倍。
四、終選:仔豬斷奶后,公母豬分開飼養,直到小母豬體重達到65公斤左右時,依據其父母本的性能,再參考個體發育情況,從同窩仔豬中挑選長得快,個頭大,無缺陷留作種用。選留的母豬按5―10頭分組飼養,并在10天內每天將成年公豬放入小母豬群中20分鐘,凡是在18―24天發情,且征兆明顯,四肢、乳頭數、生長速度和背膘厚度等指標均符合本品種特征的可鑒定為合格小母豬,在其第三次發情時可進行配種。在選留的后備母豬生頭胎仔豬后,還有根據其繁殖情況進行第三次選擇,選優去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