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豬的淘汰
公豬的淘汰分為自然淘汰和異常淘汰。自然淘汰通常是指對老齡公豬的淘汰,包括由于生產計劃變更、種群結構調整、選育種的需要,而對公豬群中的某些個體進行針對性的淘汰,主要有衰老淘汰和計劃淘汰兩種。衰老淘汰是指生產中使用的公豬由于已經達到了相應的年齡或使用年限較長(超過3年),年老體衰,性欲下降,精液品質不好,則應該淘汰。計劃淘汰是指為了適應生產需要和種群結構的調整,對在群公豬進行數量調整、品種更新、品系選留、疫病凈化等,則應對原有公豬群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選留和淘汰。
異常淘汰是指由于生產管理不當、使用不合理、感染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因素造成的青年公豬在未被充分利用的情況下而被淘汰。原因主要有:
一、性欲低下,經調教及藥物處理仍無改善的后備公豬應及時淘汰;公豬由于過度使用或飼料中維生素A、維生素E、礦物質等缺乏引起性腺退化、性欲低、厭配,經過加強飼養管理、添加維生素與礦物質、適當運動仍沒改善,則應淘汰。
二、睪丸器質性病變的公豬,經過治療、加強飼養管理沒有恢復正常的應淘汰。
三、精液品質差,與配母豬產子數少的公豬應淘汰。
四、患過細小病毒、乙腦、偽狂犬等疾病的公豬應淘汰。
五、公豬由于運動、配種或其他原因造成肢蹄損傷,使公豬不能爬跨或爬跨時站立不穩,失去配種能力,經過治療后沒有改善的,則應淘汰。
六、公豬體況過肥或過瘦造成配種困難,經過處理后,仍然沒有明顯改善的,則應淘汰。
七、某些公豬形成惡癖,如自淫、咬傷母豬、攻擊配種員等,應淘汰。
母豬的淘汰
母豬群要保持合適的年齡和胎次結構,才能發揮最大的生產性能。理想的胎次結構為:群中后備母豬和第一胎次母豬比例為30%,2~6胎次母豬的比例為45%~55%,6胎次以上的母豬比例低于20%。
母豬的淘汰也分為自然淘汰和異常淘汰。自然淘汰,包括衰老淘汰與計劃淘汰。衰老淘汰是指母豬使用年限太長,生產性能低于平均水平,則應淘汰。計劃淘汰是指由于生產計劃的變更、引種、換種、疾病等原因,對生產性能低下或患病的母豬進行淘汰。
在生產中引起母豬異常淘汰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繁殖障礙、遺傳缺陷、肢蹄病、乳房炎、子宮炎等。
一、后備母豬達不到選留的標準,則應淘汰。
二、后備母豬長期不發情,經處理后無效者應淘汰。
三、母豬產后不發情或者連續3次配種都配不上,則應淘汰。
四、連續2次流產的母豬,則應考慮淘汰。
五、能發情、配種,但是生產性能低下,連續3胎產子數少于4頭,排除配種、管理原因后,確認是母豬本身的原因,則應淘汰。
六、母性差,泌乳少,易壓死子豬,或患咬、吃子豬的惡癖,則應淘汰。
七、患細小病毒、乙腦、偽狂犬等繁殖性疾病,患乳房炎、子宮炎、陰道炎等經治療無效的母豬,則應淘汰。
八、出現肢蹄疾病,久治不愈,嚴重影響生產的母豬,則應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