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取2 g脂肪,剪碎置入試管中,加入約5 mL 5%NaOH水溶液,在火焰上煮沸約1
min,振蕩試管,在流水下降溫冷卻到40~50℃(手摸有溫熱感)。然后小心向試管中加入1~2滴乙醇或汽油輕輕混勻,再微微加熱后加塞靜止,待溶液分層后觀察。若上層乙醚呈無色,下層液體呈黃綠色,表明檢樣中有膽紅素存在,即檢樣為黃疸肉;若上層乙醚呈黃色,下層液體無色,表明檢樣中含有天然色素而無膽紅素,即檢樣為黃脂肉;若試管上下層均為黃色,則表明檢樣中2種色素均存在,說明既有黃疸又有黃膘。
7、診斷要點
7.1發病特點
本病主要與飼料有關。查看母豬的飼料是否不飽和脂肪酸含量過高或者生育酚含量不足。
7.2臨診特征
生前很難判斷。病豬被毛粗糙、倦怠、衰弱和黏膜蒼白,食欲不良,生長緩慢,異嗜、下痢,步樣強拘。
7.3剖檢病變
根據剖檢特征判斷。典型的體脂肪呈檸檬黃色,黃脂具有魚腥臭味。
8、檢疫判定
8.1宰前檢疫
一般只能發現黃脂和黃疸的共同特征,主要檢疫可視黏膜、口腔黏膜和舌苔,一般有黃染現象。這時只能懷疑該豬可能是黃膘豬,要把它確定為宰后黃膘肉的重點檢疫對象。
8.2宰后檢疫
黃膘肉可見皮下脂肪、腎臟周圍脂肪組織呈深黃色,肌間脂肪著色程度較淺,其他組織均沒有黃染現象。多數情況下隨放置時間的延長黃色逐漸減退,具有這些特征的黃膘一般可認定為黃脂肉,可以鮮銷。若黃膘肉除了脂肪組織染黃外,皮膚、黏膜、結膜、關節滑液、組織液、血管壁、肌腱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黃染現象,同時脂肪松軟不堅實、伴有異常腥味、外觀差,且隨放置時間愈長黃色愈加深,具有這種特征的黃膘認定為黃疸肉。
9、處理
9.1藥源性黃膘肉
不能作為食用,可參照GB 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規定作工業用或銷毀處理。
9.2飼料源性黃膘肉
如飼喂黃玉米、南瓜、胡蘿卜等,皮下脂肪和機體其他脂肪呈現淡黃色,其他黏膜組織不發黃,而且不具備其他疫病的,且肉質良好,一般觀察1~2h,黃色有消退現象的加蓋印章準予出場鮮銷,無礙于食用;皮膚、皮下脂肪、機體其他脂肪及體液組織液都呈現黃色,但是肉質良好、不消瘦,一般堅持肝臟和膽囊等內臟銷毀,肉體腌制處理;有病變或特殊氣味者(可能飼喂蠶蛹粕、魚及魚碎屑、過量魚粉、火鍋店的油脂等)不能作為食用,堅持整條豬銷毀處理,可按GB 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規定進行化制。
黃疸與黃膘現象并存的肉尸:不能作為食用,要按照GB 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銷毀或化制,并對病肉污染的場地和工具及時進行消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