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一:對癥下藥中醫用藥講究辨證論治,并因動物年齡、體質、產地不同而有所不同。中藥的應用范圍缺乏明確的界限,所含化學成分繁多,每一種化學成分常常含量較少,作用不夠顯著,其作用于動物肌體內產生的正面或負面效應往往不很明顯,易被忽略。由于這些原因,在中藥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些人們還未認識到的不良反應。如果對動物的病因、病理等判斷不清或者對中藥性能認識不足,不能對癥用藥或選藥處方不合理,最好不要使用中藥制劑。
原則二:能口服不要肌注使用中藥制劑時,能口服的盡量不要肌注,要嚴格掌握正確的給藥方法,適宜的溶媒、濃度和滴速均可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同時要把握病畜病性(寒、熱、溫、涼)和適應癥,注意動物品種和體質,避免大劑量、高濃度使用,避免合并用藥和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注意檢查藥品外觀(沉淀和透明度肉眼檢查)、生產廠家、有效期和批號,加強用藥監護(注射后30~60分鐘)和應急搶救準備(藥物過敏急救)。應用時要從小劑量開始,慢慢加量,用藥期間要密切觀察藥物反應,一旦有過敏癥狀應立即停藥,對癥狀輕的可使用抗過敏藥解救。
原則三:發生過敏反應應該馬上停止給藥 停藥后,應靜脈輸以高糖、維生素C、地塞米松、葡萄糖酸鈣等抗過敏藥物,若給藥及時,一般30分鐘后過敏癥狀就會消失,患畜即可恢復正常狀態。中草藥所引起的過敏反應癥狀、反應類型與化學藥物或生物制品所引起的過敏反應相似,處理原則大致相同,即給予抗過敏藥物,堅持對癥處理,防止并發癥。對于嚴重過敏反應,如過敏性休克,則應按休克處理原則積極進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