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場環境與工藝
場址用地應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充分考慮羊場的飼草、飼料供應,和放牧條件。羊場易建在地墊干燥、排水良好、通風、易于組織防疫的地方。羊場周圍3千米以內無大型化工廠、采礦場、皮革廠、肉品加工廠、屠宰場或畜牧場等。羊場距離干線公路、鐵路、城鎮、居民區和公共場所 1千米以上,遠離高壓電線。羊場應全封閉,設有防疫溝,并建立綠化隔離帶。
羊場生產區要布置在管理區主風向的下風或側風向,羊舍應布置在生產區的上風向,隔離羊舍、污水、糞便處理設施和病、死羊處理區設在生產區主風向的下風或側風向。場區內凈道和污道分開,互不交叉。按性別、年齡、生長階段設計羊舍,實行分階段飼養、集中育肥的飼養工藝。羊舍設計應能保溫隔勢,地面和墻壁應便于消毒。羊舍設計應通風、采光良好。飼養區內不應飼養其他動物。羊場應設有廢棄物處理設施。
飼養技術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飼料和飼料原料應符合NY 5150的規定。不應在羊體內埋植或者在飼料中添加鎮靜劑、激素類等違禁藥物。商品羊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劑時,應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執行休藥期。放牧羊群實行輪牧、休牧制度。
飲水 水質應符合NY 5027的規定。定期清洗消毒飲水設備。
疫苗和使用 羊群的防疫應符合NY 5149的規定。防疫器械在防疫前后應徹底消毒。
獸藥和使用 治療使用藥劑時,應符合NY 5148的規定。肉羊育肥后期使用藥物治療時,應根據所用藥物執行休藥期。達不到休藥期的,不應作為無公害肉羊上市。發生疾病的種羊在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藥期的不應作為食用淘汰羊出售。
衛生消毒
消毒劑 選用的消毒劑應符合NY 5148的規定。
消毒方法 噴霧消毒:用規定濃度的次氯酸鹽、有機碘混合物、過氧乙酸、新潔爾滅、煤酚等,進行羊合消毒、帶羊環境消毒、羊場道路和周圍以及進入場區的車輛消毒。浸液消毒:用規定濃度的新潔爾滅、有機碘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洗手、洗工作服或膠靴進行消毒。紫外線消毒:人員入口處設紫外線燈照射至少5 分鐘。噴灑消毒:在羊舍周圍、入口、產房和羊床下面撤生石灰或火堿液進行消毒。火焰消毒:用噴燈對羊只經常出入的地方、產房、培育舍,每年進行1~2次火焰瞬間噴射消毒。熏蒸消毒:用甲醛等對飼喂用具和器械在密閉的室內或容器內進行熏蒸。
消毒制度 環境消毒:羊舍周圍環境定期用2%火堿或撒生石灰消毒。羊場周圍及場內污染池、排糞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羊場、羊舍入口設消毒池并定期更換消毒液。人員消毒: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凈道和羊舍,要更換工作服、工作鞋、并經紫外線照射5分鐘進行消毒。外來人員必須進入生產區時,應更換場區工作服、工作鞋,經紫外線照射5分鐘進行消毒,并遵守場內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線行走。羊舍消毒:每批羊只出欄后,要徹底清掃羊舍,采用噴霧、火焰、熏蒸消毒。用具消毒:定期對分娩欄、補料槽、飼料車、料桶等飼養用具進行消毒。帶羊消毒:定期進行帶羊消毒,減少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管理措施
日常管理 羊場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有傳染病者不應從事飼養工作。場內獸醫人員不應對外診療羊及其他動物的疾病,羊場配種人員不應對外開展羊的配種工作。防止周圍其他動物進入場區
羊只管理 選擇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蟲藥,定期對羊只進行驅蟲、藥浴,控制程序符合NY 5148的要求。應對成年種公羊、母羊定期浴蹄和修蹄。應經常觀察羊群健康狀態,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飼喂管理 不喂發霉和變質的飼料、飼草。育肥羊按照飼養工藝轉群時,按性別、體重大小分群,分別進行飼養。群體大小、飼養密度要適宜。每天打掃羊舍衛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凈,地面清潔。使用墊草時,應定期更換,保持衛生清潔。
滅鼠蚊蠅 定期定點投放滅鼠藥,及時收集死鼠和殘余鼠藥,并應做深埋處理。消除水坑等蚊蠅滋生地,定期噴灑消毒藥物。
運輸管理
商品羊運輸前,應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根據GB 16549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上市或屠宰。運輸車輛在運輸前和使用后應用消毒液徹底消毒。運輸途中,不應在城鎮和集市停留、飲水和飼喂。
病死羊處理
對可疑病羊應隔離觀察、確診。有使用價值的病羊應隔離飼養、治療,徹底治愈后,才能歸群。因傳染病和其他需要處死的病羊,應在指定地點進行撲殺,尸體應按GB 16548的規定進行處理。羊場不應出售病羊、死羊。
資料記錄
所有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引進、購入、配種、產羔、哺乳、斷奶、轉群、增重、飼料消耗記錄。羊群來源,種羊系譜檔案和主要生產性能記錄。飼料、飼草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記錄。疫病防治記錄。出場銷售記錄。上述有關資料應長期保存,最少保留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