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生毒魚事件及注冊魚場名單鬧劇后,使得港人對食品危機意識加強。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測試市面上的罐頭魚及吞拿魚三文治,發現若開罐后不立刻食用,魚肉中可引致食物中毒的“組胺”含量會超標。
香港消委會在市面上23種罐頭魚樣本,包括吞拿魚、沙丁魚、鳳尾魚、鮪魚、鯖魚等罐頭魚,發現樣本內可引致食物中毒的“組織胺”含量都遠低于國際標準。但是,一般魚罐頭開罐后在室溫環境下24小時,“組胺”含量就會大幅度增加,以至超出國際標準9倍,食用會出現“組胺”中毒,包括口部刺痛灼熱、嘔吐和出疹等現象。所以,開罐后的魚罐頭應及時食用。
根據國際標準,每千克罐頭魚的“組胺”含量不應超過2百毫克,但開罐后24小時,每克魚肉的“組胺”含量會大幅增加。所以開罐后一定要及時食用,同時也必須存放在攝氏4度以下。組胺較常見于鯖科魚類包括吞拿魚、沙甸魚和馬鮫等,由細菌性腐敗產生。一般而言,若魚類被捕獲后存放期間溫度控制不善,較容易產生組胺。組胺一旦在魚肉內形成,即使烹煮亦不能去除。
組胺中毒通常表現為感到辛辣、口唇刺痛、皮膚起疹、頭痛、頭暈、皮膚瘙癢等,嚴重的情況下還導致惡心、嘔吐和腹瀉。這些癥狀通常在食用受污染的魚30分鐘之后出現,持續4-6小時,一般會在24后消退,很罕見的情況超過24小時,可服用抗組胺藥物治療。
另外,消委會亦巡查過20間食肆,觀察處理吞拿魚三文治的方法,發現4間雪柜的溫度高達15度,而標準溫度應該是攝氏4度以下。消委會認為,三文治準備好后不應存放多于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