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收
(一)采收時期。應根據果實的品種特性、用途、銷售遠近、運輸工具和貯藏條件等綜合因素來確定。一般就地鮮銷宜八九成熟時采收,遠地運輸可于七八成熟時采收。硬桃、不溶質桃可適當晚采,而溶質桃,尤其是軟溶質桃必須適當早采,以免運輸造成損耗。加工桃應在八九成熟時采收,加工的成品風味好。但如為溶質品種,為減少加工程序中劈桃及其他處理的損耗,宜在七八成熟時采收。
(二)采收方法。一般品種應全掌握桃,均勻用力,稍稍扭轉,順果枝側上方摘下。對果柄短、梗清深、果肩高的品種,摘取時不能扭轉,而要全掌握果,順枝向下拔取。采收順序應從樹頂由上而下由外向里采摘。采摘時動作要輕,對果實輕拿輕放。所用的筐要淺,并用軟質材料襯墊。盡量避免刺傷、捏傷、擠傷果實。采下的果實應迅速就地分級包裝或運往分級包裝場。防止受日光曝曬。
二、貯藏 目的是在維持果實活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抑制其生理活動中物質的消耗,使果實在較長時間內,保持較好的食用品質和營養價值。
(一)低溫冷凍法。桃果貯藏的適宜溫度為0.6℃-0℃,相對濕度90%,在此條件下,大致可貯藏14天-18天。貯藏的果實在出售前,需移至溫暖的環境中后熟。要求后熟時間愈短愈好。
(二)氣調貯藏法。在密閉的環境中,降低空氣中氧的含量,提高二氧化碳含量,阻止果實的有氧呼吸,達到延緩果實養份消耗的目的。一般在氧氣含量1%,二氧化碳5%的環境中,桃果可以貯藏6周。
(三)窯藏法。在無設備的條件下,北方的桃農多用此法。但貯藏的時間短,質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