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上出現極品、精品等字樣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如果食品包裝上市闡述一片文章包含了極品兩字,這樣算是包裝違規么?
例如:
龍井茶始產于宋代,明代益盛。在清明前采制的叫“明前茶”,其嫩芽初綻,形如蓮心,因此稱“蓮心”。每制一公斤干茶約采摘鮮葉七萬個左右,極為珍貴。谷雨前采制的叫“雨前茶”,又叫二春茶。此時茶柄已長出一片小葉,形狀似旗,茶芽稍長,形狀似槍,故稱“旗槍”。立夏采摘的稱“雀舌”,再過一個月以后采摘的稱“梗片”。向有“雨前是上品,明前是珍品”的說法。龍井茶泡飲時,但見芽芽直立,湯色清洌,幽香四溢,尤以一芽一葉、俗稱“一旗一槍”者為極品。
這是否算是包裝違規?